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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直接充作人類糧食的土地生產物是五穀。所以,除位置特殊外,歐洲谷田的地租,支配所有其他耕地的地租。英國不必羨慕法國的葡萄園,也不必羨慕義大利的橄攬園。因為葡萄與橄攬,如非佔有特殊位置,其價值亦須由穀物價值規定,而在穀物生產上,英國土地的肥沃,並不比這兩國土地差得多。
如果任何一個國家國民一般愛吃的植物性糧食,不是穀物,而是另一種植物,並假定在這國家普通土地上,透過和谷田耕作相同或幾乎相同的耕作,所能產出的這種植物量,卻比最肥沃谷田所生產的多得多,那末,地主的地租,換言之,支付勞動工資並扣回農業家資本及其普通利潤後所剩餘的食物量,必然大得多。不論這國家維持勞動的普通工資是怎樣,這較大的剩餘量,總能維持較大的勞動量,而地主因此也就能購買或支配更多的勞動量。他的地租的真實價值,換言之,他對於他人勞動所提供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權,必定大得多。
稻田所產的食物量,比麥田所產的大得多。據說,稻田每畝,普通每年收穫二次,每交三十蒲式耳到六十蒲式耳。雖然耕種稻田,通常需要更多的勞動,但其生產量,除了維持勞動以外,還有更多的剩餘。因此,在以米為普通愛好的食物,而耕作者主要也是靠米維持生活的產米國家,地主從這更大的剩餘所得的,比產麥國地主所得的多。在卡羅林納和英領其他殖民地,耕作者一般兼有農業家和地主身分,因此,地租與利潤混淆;當地稻田雖每年只收獲一次,而當地人民根據歐洲普通習慣,不以米為普通愛好的植物性食物,但都認為耕種稻田,比耕種麥田更為有利。
良好的稻田,一年四季都是沼澤地,而且有一季充滿著水。它不適宜於種麥,不適宜於作牧場,不適宜於作葡萄園,實則除種稻外,不適宜於栽種任何對人類有用的植物性食物。而適於那些用途的土地,也不適宜於種稻。所以,即在產米國中,稻田的地租,不能規定其他耕地的地租,因為其他耕地不能轉為稻田。
馬鈴薯地的產量,不亞於稻田的產量,而比麥田的產量大得多。一畝地生產馬鈴薯一萬二千磅,並不算怎麼優異的產量,一畝地生產小麥二千磅,卻算是優異產量。誠然,馬鈴薯所含水分很大,從這兩種植物所得的固體滋養料,不能與其重量成比例。但是,從馬鈴薯這塊根食物的重量中,即使扣除一半作為水分——這是很大的扣除——,一畝地的馬鈴薯,仍有六千磅固體滋養料,仍三倍於一畝麥地的產額。況且,耕作一畝馬鈴薯的費用,比耕作一畝麥地的費用少,而就麥地在播種前通常需要的犁鋤休種說,所費就超過栽種馬鈴薯的鋤草及其他特殊費用。所以,這塊根食物,如果在將來成為歐洲某地人民的普通愛好食物,正如米在一些產米國家成為人民的普通愛好食物那樣,使得栽培馬鈴薯的土地面積在全耕地中所佔的比例,等於現今栽種小麥及其他人類食用穀物的土地面積在全耕地中所佔的比例,那末同一面積的耕地必能養活多得多的人民。而且,勞動者如果一般都靠馬鈴薯過活,那末在生產中,除了扣回耕作資本及維持勞動外,還有更大的剩餘。這剩餘的大部分,亦將屬於地主。人口就會增加,而地租也會增高,大大超過現今的地租。
凡適於栽種馬鈴薯的土地,亦適於栽種其他一切有用植物。假如馬鈴薯耕地,在全部耕地中所佔比例,和今日谷田所佔比例相同,那末馬鈴薯耕地的地租,就將象今日谷田地租那樣,規定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我聽說,蘭開夏某些地方認為,勞動人民吃燕麥麵包,比吃小麥麵包,肚子更飽。而在蘇格蘭,我也聽到同樣的話。我對於此種傳聞,總覺有點疑問。吃燕麥麵包的蘇格蘭普通人民,一般地說,不象吃小麥麵包的同一階級英格蘭人民那麼強壯,那麼清秀;他們既不象英格蘭人那麼起勁地工作,也不象英格蘭人那麼健康。由於在這兩地上流人中間沒有這種差異,經驗似乎告訴我們,蘇格蘭普通人民的食物,沒有英格蘭普通人民的食物那麼適合於人類的體質。但就馬鈴薯說,情形卻完全兩樣。倫敦的轎伕、腳伕和煤炭挑夫,以及那些靠賣淫為生的不幸婦女(也許是英國領土中最強壯男子和最美麗女子),據說,這些人的大部分,來自一般只馬鈴薯為食物的愛爾蘭最下級人民。馬鈴薯提供最明確的證據,證明它含有營養素,而且特別適合於人類的體質。
馬鈴薯很難儲存一年,而且不可能象穀物那樣貯藏二三年。不能在腐爛以前賣出的恐懼,使人不想栽種馬鈴薯,而在任何大國,馬鈴薯不象麵包那樣,成為各階級人民的主耍植物性糧食,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