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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男人,將一小三大帶回了村子。
此時天邊已經泛起了紅霞,村民們都起床了,開始煮早餐。劇組中一些人也起來了。李孟昱就在當中。
李孟昱也接了這部戲,在戲中出演男二號。
這部戲是他所在的娛樂公司投資的,導演是圈子裡面的大導演,編劇是導演的妻子。這部劇相當於兩人的回憶錄,對這部戲十分用心。娛樂公司分析之後覺得這部戲一定能夠火,便將李孟昱給塞了進來。
李孟昱雖然不像玄墨一樣會起得那麼早,但早上也是會起來慢跑的,比其他人起得早。
此刻他正圍著村子慢跑,看到玄墨從山林中跑出來,那造型,嚇了李孟昱一跳。
“臥槽!玄哥,你做什麼了?你手上提著這幾個人是幹什麼的?”
玄墨:“帶手機了嗎?”
李孟昱:“帶了。”
玄墨:“報警。”
李孟昱:“哈?”
玄墨:“這三個是綁匪,綁架了這個孩子,還想撕票,趕緊報警。”
他在路上已經聽小男孩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小男孩叫做耿明聰,是京市第三小學的學生,三天前被三個綁匪綁架,被三人一路帶到了這個偏僻的山區。打得就是拿到贖金之後殺人拋屍的主意。期間小男孩想要逃跑,被三人抓回來,用繩子捆住,一捆就是兩天,造成小孩子血液不通,手腳不能行動。若是再捆下去,小男孩的雙手和雙腳只怕就要廢了。
玄墨雙手都提著人,無法空出手打電話報警,於是將報警的重任交給了李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