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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天暖和了,可以到加拿大那邊去看,還可以在橋上看,非常漂亮。
然後她弟弟弟媳就開車帶著除她之外所有的人過關到加拿大那邊去,然後她弟弟開車帶咪咪回到美國來。過關的時候,她弟弟主動提出要為咪咪開一個
I…94,海關的人像看神經病一樣看了她弟弟一會,就把咪咪的護照等裝在一個筒筒裡,從一個管道傳到OFFICE去了。她弟弟帶著咪咪去
OFFICE等候,等了好一會,咪咪終於拿到了I…94,給了半年時間。
這下海倫放心了,咪咪是合法入境的了,可以在美國為咪咪轉簽證了。
她們開車回到B城後,休息了幾天,就開學了。咪咪的班上來了一箇中國女孩,叫丹丹,剛從大陸來的,媽媽在B
大做訪問學者半年了,這次爸爸帶著丹丹來探親。老師叫咪咪做丹丹的GUIDE
,兩個人一下就成了好朋友,週末的時候也要打電話,你邀我,我邀你,到彼此的家裡去玩,有時還SLEEPOVER。
海倫見咪咪比較熟悉這裡的環境了,她自己手頭也很緊,就想找個臨時的BABYSITTER,週末的時候幫忙照顧咪咪,她好到A城去打工。
她在中國學生的BBS上發了一個廣告,找週末BABYSITTER,每個週末付30
塊錢。丹丹的媽媽看見了,就打電話來:“我看見你的廣告了,你幹嘛花錢請BABYSITTER
?你週末有事,把咪咪放我家不就得了?她們倆一起玩,我省很多心。”
她也覺得這是個好辦法,但她一定要付說好的三十塊錢。丹丹的媽媽堅決不收,她只好換個辦法,每次從A
城回來,就在中國城為丹丹家買很多菜。丹丹的媽媽還是不肯收,但已經買了,也只好算了。後來她就換著花樣買東西,有時給丹丹買衣服,有時請丹丹一家去吃飯,儘量把每週三十塊錢付給丹丹家。
她開始考慮向李兵提出離婚的事,因為現在正是時候,李兵沒美國簽證,不能過來騷擾她。李兵也不知道她弟弟的新住處,沒法騷擾她弟弟一家。如果能跟李兵達成協議離婚,那最好,如果不行,她準備起訴離婚。
她上網查了一下,發現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離婚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分居時間,她不知道她跟李兵算不算分居一年以上了,因為自從她來到美國,他們就不在一起。但她回中國和加拿大時,他們是有過夫妻關係的,估計那不能算
SEPARATION。
她給靜秋打電話,詢問離婚的事。靜秋說:“我也考慮過離婚,但是為了孩子,我沒有離。”
“離婚對孩子有害嗎?”
“是這樣的,從LANDING
以後,我在加拿大之外的地方最多隻能呆三年,我轉了專業,在這三年裡還拿不到博士,所以我要麼放棄博士學位,要麼就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我放棄美國這邊的博士學位,我在加拿大就很難拿到這樣一個博士學位,因為加拿大那邊對本科不是本專業的人攻讀博士是卡得很嚴的,而且能帶過去的學分也不多,那等於是從頭修起,還不知道能不能錄取,所以我選擇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
“那孩子的身份…”
“這就是我擔心的地方,因為這段時間就業情況不大好,我也不敢擔保畢業後就一定能找到工作,找到工作也不一定能辦到綠卡。我自己倒無所謂,因為我就是回國也沒什麼,但我女兒就比較麻煩了。她的中文已經忘得差不多了,如果回中國,她的日子會很難過,也保不住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把她放在加拿大跟著我妹妹,又實在很想念,她也要等到成年了才可以自己申請加拿大公民。”
她試探地問:“那你想讓你丈夫幫你女兒辦加拿大公民?”
“對。父母雙方只要有一個人入籍,孩子就可以跟著入籍,孩子不需要在加拿大住滿三年,跟著父母一方入籍就行。”
她擔心地問:“那你丈夫…他知道不知道你的想法?”
靜秋:“他知道,我們談開了的。他願意為女兒做這件事。他說他除了給女兒生命,沒為女兒做別的事,現在他願意為女兒把加拿大公民辦好。”
海倫聽得嘖嘖連聲:“那你丈夫還挺好的嘛”
“是呀,可能因為年紀大了,孩子也大了,又不在身邊,他體罰孩子的機會也少了。再加上離開了中國那個環境,他現在也不打牌了,忙著上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