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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哥我大三歲,父母離婚的時候我還不懂事,眼睜睜地看著他跟著爸上了火車。這一別就是五年。五年來媽一直沒有再找人家,一個人拉扯著我,日子過得很拮据。可嘆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她所在的服裝廠先是不發工資,吵吵鬧鬧之後就解體了,媽成了下崗工人。那段時間,媽在我眼裡就象是個陌生人,我曾以她為恥。或許世界上任何一個子女看到自己的媽媽披頭散髮在眾人圍繞的辦公室裡哭鬧,都會覺得是件丟人的事情吧。但後來,我理解了她。她下崗那天夜裡,眼睛哭得腫著象桃子似的,也忘了給我煮飯。半夜的時候突然爬了起來,把家裡最後那點兒米煮了,還做了鹽水泡黃瓜,我們吃著吃著,媽抱住了我,說妞兒,咱們這日子該怎麼過呢?是不是我要給你找個後爸?我也抱住了她,但我沒哭,只是努力地說我不要後爸,不要。
然後,媽用下崗補貼的錢開了個小成衣鋪,我大半的青春時光就在這裡度過了。
哥回來的時候,我完全不認識他。他好象是偷著跑回來似的,身上穿得特別狼狽,藍的卡褲子上還颳了個破洞。我躲在門後偷偷看他,象在防備一個小偷。我看見媽抱著他大哭了一場。那天晚飯特別豐盛,媽破例做了一道紅燒肉,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香味,以後再也沒吃到過那麼香的肉了。不懂事的我把肉全都吃了,媽夾菜給哥吃我還生氣,掃她的白眼。哥怯怯地吃著飯,後來還把紅燒肉的油湯倒進我碗裡。
從此以後,我就又有個哥了。他跟著爸走了以後,吃了不少苦頭,爸很不爭氣,年初的時候因為跟人打架又被抓去勞動改造。哥跑回來就是想有口飽飯吃。但家裡這樣的情形怎麼可能又負擔起他呢?那一年他十六歲,長得比別的同齡的孩子矮一個頭。但是媽媽說什麼也不肯把哥送走了。
所以我沒因為有了哥而感到開心,相反,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得搬出自己的小屋,把床讓給他睡。我恨恨地想,等哪天媽不在家,我一定要把他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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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媽不在家的機會並不多,因為她的活計很忙,每天都在不停地踩縫紉機。而白天我上學,回來的時候要做作業,做完作業天就黑了。哥每天幫媽燙衣服,最開始不會燙,搞得滿手都是水皰。那時候我幸災樂禍地想,他受不了苦自己就走了,那才好呢。但是他進步很快,沒兩天就得到了媽的誇獎。最鬱悶的是媽誇他的時候總會捎帶著批評一下我。她說我象個假小子,平常大大咧咧的一點兒也不文靜。我想文靜有什麼好?文靜就會被人欺負。在我們這條巷子裡,我才是孩子們的頭頭。誰被欺負了都找我去擺平。就這樣我結拜了好幾個鐵哥們兒,每天跟他們踢球摔交,搞得灰頭土臉的。我不許他們叫我妞兒,誰叫我就踢誰。他們說你哥是從哪兒來的?怎麼看起來那麼土氣?我恨不得跟他們拼了。心裡就更討厭哥了。他們叫他妞兒的哥,他還笑呵呵地答應,真過分。
終於有一天,星期天,媽到省城裡進貨,那些布料和彩色的線之類的東西,只有我和哥在家。哥在燙一件西服,我蹲在地上看家裡剛買的九英寸小黑白電視機。他擋住了我,我大發雷霆,結果就爆發了“世界大戰”。最後我站在床上哭,罵他,說他不是我家的人,讓他滾蛋,他哭了。我不知道他哭是因為我罵了他還是因為衣服被他燙糊了。他跑了出去,我抹乾了眼淚繼續看電視,一邊看一邊笑。
後來我想這樣不行,如果媽回來了問怎麼辦呀?我就編好了理由,說他把衣服燙壞了怕媽打他,所以自己跑了。媽回來以後我就這樣說的。結果那天媽找了他一晚上,嗓子都喊啞了,也沒找到。那天晚上,我突然發現媽變老了,好象鬢角旁邊都有白頭髮鑽出來了似的。我開始害怕,怕媽一下子死去該怎麼辦。這樣我也開始盼望哥能回來。盼呀盼,搞得周圍的鄰居都跟著出來找,後來我那幾個鐵哥們兒告訴我,他們看到我哥往鎮子東邊的大山方向走了。我把這個訊息告訴給媽,媽就往那邊去。
第二天早晨,哥跟著媽回來了,他在東河邊的橋底下蹲了一夜。但他回來以後沒有說我壞話,什麼都沒說。我想哥還不算是個壞人。所以從那以後我不能欺負他了,要不然媽肯定會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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