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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前兩章場外篇線索整理的內容我們繼續分析。
現在已知跟蹤惲夜遙的神秘人為何會看錯房間號碼的原因,惲夜遙為何要定兩個房間以及他半夜離開酒店的目的所在。
那麼這一章,我們繼續要對4月30號當天後半夜,也就是5月1號當天凌晨惲夜遙看到屍體的前後過程做更加詳細的分析。
在前文第72章,場外篇八莫海右首到酒店開始驗屍的時候曾經問過謝雲蒙:
“誰是屍體的第一發現人?”這樣一句話。
當時謝雲蒙並沒有說屍體的第一發現人是那個瘦高的男人布和,或者那個此刻還在警局裡被嚇傻了的半夜潛入者。
而是直接了當指出了惲夜遙在他們之前就已經看到了屍體。
當然,這是警方內部的秘密,惲夜遙目前是專案小組的一員,不可能把他當做屍體的第一發現人,讓公眾知道。
那個被嚇傻了的半夜潛入者由於後來調查的身份特殊,可以從中獲取一些其他的線索還有秘密。
所以也被警方列為重點‘保護’物件而且接受心理醫生的疏導,也不能太多的把他放在公眾面前。
所以表面上,警方一直堅稱屍體的第一發現人是那個瘦高的男人布和。
也借這個理由,米小東受命追蹤和監視布和的一舉一動。當然,他不可能在羅雀屋事件的場外找到布和,這是後話。
二樓客房的204房間和205房間都是惲夜遙定下來的,他預定房間的時候,接待他的是普通服務員。
那個時候胖經理正好不在,或者說有事走開了一會。
好,我們再來看,惲夜遙沒有直接進入205房間,而是進入了204房間並開啟蓮蓬頭,裝作準備洗澡的樣子。
然後打電話給謝雲蒙,告知自己所遇到的疑惑事件以及安排之後離開的行動。
也就是說,從他訂酒店客房到準備離開之前都沒有進入過205房間。
而真正進入205房間的時候,屍體已經在那邊了。
以上的種種說明了什麼呢?
首先說明了,屍體也就是被害者肯定是在惲夜遙定下房間之前被殺的。
所以兇殺嫌疑人初步可以鎖定為假的胖經理及其同夥,在擴大點範圍,酒店裡的住客也可以包含在內。
這些人雖然作案動機需要進一步調查,但是絕對都具有充分的作案時間。
出租汽車司機沒有可能,他當時在外圍,調查下來兇殺時間範圍之內,他並沒有出現在酒店附近。
還有就是證明了,當時的酒店總檯服務員並不是假酒店經理的同夥,要不然他絕不可能讓惲夜遙訂下205號房間的。
那麼跟蹤惲夜遙,不可思議出入電梯,並且探頭窺伺他房間號碼的神秘人。
就有可能並不是出租汽車司機找來的,而是那個已經被替換身份的酒店經理。在發現存放屍體的205號房間被人定下之後,緊急找同夥採取的行動。
然後這裡面又涉及出了許許多多的細節問題。
殺完人之後,把屍體留在房間裡,不會因為血腥味兒和屍臭導致其他房間的住戶懷疑嗎?
酒店裡的公寓房一來隔音效果極差,二來阻隔味道的效果肯定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第三,房間與房間之間又挨的近,更加容易被人看到或者聽到。
那麼為何不立刻把屍體移走。
其實原因非常明顯:
飯店是熙熙攘攘,人員密集的所在之地,按照屍體當時所處的環境來看。
意識裡面溼度和密封度,都相當高。空氣不流通,加上極度潮溼,還有初夏的天氣,莫海右判斷是屍體死亡絕對不超過12個小時。
就是說從他驗屍的時間往前推算,絕對不會滿12個小時。
那麼說明了惲夜遙進入酒店的時候,205號房間裡的人應該是剛剛被殺,而之所以要開啟蓮蓬頭,沖走它身上的血汙。
這樣看來,還可以加上一條原因就是:不想讓周圍的住客聞到這間房間裡的血腥味兒。
水流的不停沖洗,確實可以起到消散和沖淡濃烈味道的作用。
再加上我們前文中說過,203和206房間碰巧的全都是空房間,這難道不是可以左右客房服務的人刻意為之?
這裡就變相證明了假酒店經理的嫌疑在急速提升。
不然誰又可能控制住房間哪間要租出去哪間要空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