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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毒酒案”。大部分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只提到了朔州,而對毒酒的產地文水縣隻字未提或提之甚少。一時間,人們談山西酒色變,朔州生產的酒更是首當其衝,因為人們從事件報道中,已經把朔州和毒酒劃上了等號,朔州的酒類銷量從此一蹶不振。“朔州毒酒案”後來演繹成“山西毒酒案”。事件發生後使得朔州所有白酒企業幾乎全部陷於停頓,甚至山西的名酒“汾酒”、“杏花村”等,也銷量大跌。全國白酒行業曾一度掀起了倒晉風波。 這種以毒害發生地點命名的大規模報道給朔州當地的釀酒企業帶來嚴重影響。三禾釀業作為當地最大的釀酒企業,受害也首當其衝。據介紹,該事件發生當月,全國各個地方的經銷商紛紛向他們退貨,山西省內朔州境外的酒商也開始把整箱整箱的三禾酒送了回來。在1998年以前,三禾已經固定地建立了2000多家經銷客戶,銷售網路遍佈山西、陝西和內蒙古等多個省、市、自治區。但1998年的事件發生以後,1500家經銷商立刻與三禾中斷了全部業務關係。三禾生產的白酒幾乎是不帶拆封地退了回來,三禾業務員本來是推銷酒的,但是那一段他們東奔西跑,卻是天天忙於退貨和索賠,他們的工作變成了把退的酒帶回來,再負責把酒給倒掉、燒掉、銷燬掉。那會兒,三禾的業務員都是含著眼淚回家,看到自己的酒被銷燬掉,常常是號啕大哭。三禾當時的銷售近乎停滯。 三禾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會漸漸淡忘,並從1999年開始就打算把市場再做大,走出朔州乃至山西市場,不過令人擔心的一幕屢屢上演,別人只要一聽是朔州酒,連想都不想就走了。 身為三禾公司董事長的齊遊中介紹,在北京透過一個朋友牽線搭橋,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個大客戶。我們談了很久,我給他詳細地介紹和推薦了我們的產品,他也仔仔細細地考察了我們的產品,最後他笑著對我說:“齊總,你們的產品,從包裝到質量,都沒什麼可挑的了。”當時心裡別提有多高興了,要知道,這個合同一簽下來就是一個30多萬的大合同啊!可是,沒有想到在不經意間,他發現了我們的包裝上印著“朔州”二字,那位客戶馬上變了臉,說:“對不起。齊總,這件事難辦啊。要知道,你們朔州的酒,是賣不出去的,我們絕對不敢要。” 幾年來三禾屢屢試圖擴大市場,屢屢因為“朔州”兩個字無功而返,齊遊中決定把這個黑帽子摘掉。既然朔州是毒酒事件的受害者,為什麼要用“朔州毒酒”命名呢?毒害事件為什麼要用發生地命名,讓受害者“流血又流淚”呢?解鈴還須繫鈴人,媒體是這次事件命名報道的傳播者,那麼要為朔州酒業正名也需要媒體來完成。 京城喊冤,為己正名 2002年2月4日,山西朔州三禾釀業有限公司專門在北京召開了一個媒體見面會。在會議上,齊遊中向參加會議的記者提出這個非常具有社會意義的問題,“毒害事件該不該以發生地命名?”。 會上,三禾公司董事長齊遊中表示,他們要“討個說法”。他大聲疾呼道,4年前的“朔州毒酒案”,使公眾的認識產生了偏差,把“朔州毒酒案”誤認為這些毒酒就產自朔州,朔州的酒就是毒酒。一夜之間朔州的酒業幾乎瀕於崩潰,致使整個山西的酒業都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損失。“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憑什麼讓受害者替造假者背黑鍋?” “‘朔州毒酒案’是個極為嚴重的事件,但是過去誰也沒有嚴肅地去思考事件命名的問題。我認為,事件的發生地往往是受害者,是無辜的。受害者已經流血了,就不要讓他再流淚了。對於一個事件的界定,我認為應該是根據其製造者來命名,我們應該讓事件製造者接受懲罰,而不是讓受害者背上惡名。那種習慣性的冠名方法是絕對不可以的。像這次,朔州明明是受害者,但事件定名卻是用的朔州。結果,我們朔州的酒業大受傷害。如果把事件定名為‘文水毒酒案’,我們就不會這麼慘了”,齊遊中發言說。 齊遊中分析認為,“我們還希望媒體和消費者要劃準事件發生範圍,比如這次的事件,造假酒的原本只在文水,但後來就說到了朔州,最後直至全山西,好像山西的酒都是假酒一樣。我們山西5000多年的釀酒史,怎麼會都是造假酒的呢?我還希望消費者能夠提高消費判斷能力,不要人云亦云,尤其不要存在消費歧視。” 對於媒體的命名,三禾直截了當地認為,這樣的情況發生,媒體也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造成了我們今天這個局面。山西省有130多個市縣,作假的文水距離朔州350多公里,明明是那裡造的假酒,卻讓我們承受壓力,太不公平了。希望媒體今後能考慮到這些因素,不要再不負責任地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