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同行” (第2/2頁)
鄭家北鼻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待室中的一個窗戶是可以開啟的。
警察在窗戶邊發現了血跡,與受害人進行了對比,血跡來自他的手掌,初步推測應該是被推出去時不小心劃傷的。
除此之外,箕蒲警官的手下也提到過三位嫌疑人的基本情況,三位嫌疑人中其中兩位為男性一位女性,女性是租賃了七樓作為辦公室的公司的員工,其中一名男性則是這家公司的老闆,另外一位是今天來談業務的客人。
三個人在案發時都沒有不在場證據,老闆說自己昨天宿醉,案發時在辦公室小憩。
但是辦公室距離會客室僅僅幾步之遙,同時又因為老闆不喜歡吵鬧,他的辦公室就處於遠離辦公區域的地方,所以就算他從辦公室出來前往會客室也很難被人發現。
其次就是那位來談業務的客人,按照其他員工的說法,這位客人與公司的預約時間本來是第二天,他私下篡改了時間才會在這個時間段出現。
而案發時,等待著老闆醒來的男人自己在公司中打轉,沒有人能證明他是否接近過會客室。
最後一位女性員工,則是在案發是去了衛生間,鑑於她去的時間過長,同時前往衛生間會路過會客室,所以同樣有嫌疑。
除此之外更為棘手的是,這家公司的監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