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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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
很震驚吧?不震驚,阿福我可要奇怪了!
阿福我什麼事都沒做,老老實實給老爺煮飯,還被老爺拿來玩,你們兩個跑去老爺面前擺威風,還害阿福我面板受傷,要是太舒服了,阿福我可不服氣呢!
「你說你家老爺是王爺?」知府大人擺出官家威嚴的樣子。語氣卻是在逼問。
「沒錯啊。」我輕鬆打發。
「有何為證?」大人皺著眉繼續逼問。
證據?這能證明王爺身分的東西,怎麼都不可能落在阿輻我的手上吧?笨!當官當傻掉了!
「證據我是拿不出來啦。你看看陳伯就知道了啊!他可是大內總管!」
公公的特徵夠明顯了吧?不過,大家都沒往這邊想罷了。
而且,陳伯長得那麼清秀,雖然快四十的人了,卻還是魅力十足。人家即使懷疑,一般也只是猜測是不是吃過那種藥而已。
自前朝起,男寵之風大為盛行。
很多人販子買了美貌的男孩,喂以特殊的藥物,使得那些男孩幾乎不長鬍子,也不容易長大。但是,這些秘製藥物很危險,十個男孩裡,真正能養成的還不到一個。其他的不是死掉,就是終身纏綿病榻。
因為養成不易,出售的價格很高。一般這些男孩,都會被大戶人家買去當玩物,也有花樓買去接客的。
前朝到現在,男寵之風越行越盛,各個名門世家,對於能得到比其它世家更美貌的男孩頗為得意,以至於買賣美貌男孩的人販子越來越多。
以前,人販還只是去買養不起孩子的窮戶,和受了天災人禍之地的小孩,現在則是連買帶搶兼偷,甚至連稍微能看得出美貌的幼小男童,也會被拐賣。
五年前,皇上便開始整治,一直到現在。雖然有所好轉,但一百多年下來,這個弊病,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得到解決的。
正是因為陳伯的美貌,大家向來也只朝那嬰童去想,倒不會去想他有可能是宮裡的人。
雖然差別不太明顯,但公公跟那些吃了秘藥的美人相比,還是有所差別的,年紀越大,差別越明顯。
一般公公都會發胖——雖然陳伯身上看不出來。
秘藥對身體的損害非常之大,一般那樣的美人即使早期僥倖不死,在三十以後也多半會身體消瘦,百病齊生。陳伯雖然看起來還很年輕美貌,卻是有三十八歲的年紀了。
在這一點上,老爺頗以有這樣一個總管為得意,四處宣傳,更使得大家對於陳伯是老爺的玩具美人,堅信不移。
老爺的聰明才智,不用阿福我說,大家也知道,真正是狡猾的狐狸一個。
小姐看來還分得出輕重。早先那副嬌縱的模樣都收斂起來了,為了一場並不深刻的迷戀,卻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這也是當初始料未及的吧?
沉吟半晌,知府大人長長地嘆了口氣,「趙奉龍啊,奉龍,一直以為是個膽大的人,才敢用這個龍字。卻不料真是皇族……」言語中頗為扼腕。
相信了吧?阿福我可不會拿這種超級大事來開玩笑。何況,跟知府大人開玩笑,搞不好是會掉腦袋的呢。
本朝聖上修改律法,開放了原本只能皇族使用的,包括龍字在內的三十九個字,允許一般百姓使用。
但是,礙於前朝對此懲罰頗為嚴厲,餘威尚在,一般人多不敢用,怕什麼時候皇上一時興起,又把律法改回來的話,小命不保。
扼腕便扼腕好了。不過再扼腕下去,你的官帽還要不要啊?做官做慣了的人,幹什麼事情都是慢吞吞的。
「那你現在還不趕緊想想辦法?」阿福我真是好心啊,還被人綁著,卻以德報怨給人家提醒。
「你怎麼這麼好心幫我?不是陷阱吧?」知府大人突然臉色不善地問,
……居然懷疑阿福我的好心,算啦,好心當成驢肝肺!
等了半天,等不到阿福我的回答,知府大人也不逼問,臉色變來變去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糟了,不會想要對阿福我嚴刑拷打吧?骨氣重要,皮肉更重要呀!何況,阿福我本來就沒什麼骨氣的。
「知府大人啊——」我陪著笑臉,「我們來做筆交易怎麼樣?我可以告訴你老爺最喜歡什麼,只要你放了阿輻我就行了。」
知府大人遊移不定,沉吟不已。
不必猶豫啦!有阿福我幫你,還不好嗎?至少比你們自己想辦法化解要好吧?你們可是得罪了王爺呢,再說了,即使阿福我知道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