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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校友,跟他合作,至少提要求時不會有心理負擔。
兩人商量好,沈亦澤回去寫分集大綱,寫完發給他,他按照大綱寫分集劇本,初稿要先給沈亦澤過目,再給汪遠稽核,最後經由顧舒核定透過,才能成為正式劇本。
沈亦澤提出稿費由兩人五五分賬,張春林起初並不同意,他只是編劇助理,按規矩不應該拿這麼高的分成,但在沈亦澤的堅持下,他還是接受了。
“謝謝學長,晚上請你吃飯!”
張春林的興奮溢於言表,二百四十萬的稿費,去掉公司、部門和組裡的那一部分,也有接近二百萬,兩人五五分賬,再去掉30的稅,到手差不多70萬。
對於華影的高編來說,這點稿費不算什麼,但對於入行才一年的新人來說,這絕對算得上一筆鉅款了。
沈亦澤算了下稿費,也是嚇了一跳。
作為一名偶爾進劇組跑跑龍套的十八線歌手,國內編劇的生存現狀他是瞭解一些的,別說一部劇70萬,大部分編劇年都掙不了這個數。
這個世界的文娛生態圈遠比他想象的健康,編劇身為一劇之本,不說地位超然,至少不會受到輕視和賤待。
某些金牌編劇,比如顧舒,在劇組裡的話語權甚至不亞於導演,更誇張的是,據說上一部電影她還參與了票房分賬,這在沈亦澤的認知中,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事情。
“這部劇如果爆了,下部劇我也要談分成!”
沈亦澤意識到兩個世界的差別,在這裡,身為編劇,尤其是出過成績的編劇,談價格時不必唯唯諾諾,該硬氣的時候就要硬氣一點!
編劇是如此,詞曲作者同樣如此。
這次賣給eleven的三首歌,就當是鋪路了。用這三首歌證明實力,下一次賣歌,他才有叫價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