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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可是都推翻了。要騙羅什太不容易,但我怎能告訴他我是用馬基雅維裡的《君主論》換來的?馬基雅維裡主義在現代都是備受爭議,羅什純淨的思想,怎可能接受?
“艾晴……”他歉疚地看著我,眼裡滿是心疼,“等我們熬過這段時間,我一定幫你贖回來。”
他再看看羊肉,沉默一會,還是不吃,又問我:“為何不買糧?肉比糧貴多了……”
“別擔心,那兩件玉器都是上好貨色,當了不少錢。糧也買了,娉婷和公孫大娘已在煮粥。這肉,是專門為你買的……”
我心疼地看他瘦得凹陷的臉頰,下巴發青的胡茬,整個人看上去如此憔悴。“今天是大年夜,我想讓你吃點好的。”
他溫和地一笑,拉著我的手:“我們拿回去煮在粥裡,跟大家一起吃吧。”
“羅什!”我有點急了,站定不動,“這點羊肉只夠一人吃,家裡有兩百多人,切成肉末也分不上一粒!”
“艾晴,知道你心疼為夫。只是,怎可心有小愛而忘眾生?”
我一扭頭,委屈頓時沖鼻:“是,我是小女人,心中只有小愛。我當了弗沙提婆給我的禮物,只想讓我的丈夫能起碼在大年夜裡不再餓著肚子!”
忍不住哭了出來。雖然這羊肉和糧食都是從蒙遜處得來,可是我還是沒去贖那兩件玉器。我怕要急用了,身邊卻一個子兒都沒有。可是,我真的好捨不得啊。如果我的現代物品能賣掉,我都不會想要賣這玉。對我來說,那兩件東西,是我思念弗沙提婆的紐帶。長夜漫漫無法入睡時,我會撫摸著玉獅子,心中告訴他,我和羅什過得很好,很幸福……
“艾晴……”他手忙腳亂地為我抹淚,然後揀起一塊肉放入嘴中,慢慢嚼著,對我綻放微笑,“真的很好吃。你也吃一塊……”
我搖頭,不敢告訴他我在蒙遜家中已經吃了不少。他在我的強烈堅持加淚水威逼下也只吃了三塊肉,其餘的,還是被他拿回去煮進粥裡。我悲哀地想,我果然是來自21世紀的。同樣在飢餓求生的情況下,我比他自私太多。
我們大年夜的特別加餐,那天,每個人都貪婪地聞著粥裡那淡到幾乎無味的肉香。我趁著羅什不注意,把自己碗裡的小米都撥進了他碗裡。
沒有焰火,沒有歡笑,我們早早上了床。在他臂彎裡,我依舊聽著城外的哀號入夢。大年夜比前段時間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胃近十幾天來終於第一次不再空空地蠕動。感慨一下,胃裡有東西真好。
作者有話要說:
看到有讀者說,羅什怎麼現在經常憤怒,沒有以前淡定了。也有讀者說,越來越不喜歡羅什,因為他是個高僧,卻在饑荒面前那麼沒用,讓妻子捱餓。還有讀者叫要看感情戲(汗,這樣的饑荒裡,還有力氣談情說愛麼每天卿卿我我麼?)。還有讀者說,前面的脫俗,後面的跟一般小說沒兩樣了。(不太明白,前面的小愛是脫俗,後面的亂世相守饑荒災難反而是跟其它小說一樣。。。。。。)
想跟大家說說我是怎麼看待羅什的。這麼說的讀者,看來都是把羅什當成神,而不是人了。羅什的傳記裡就說他“性率達,不礪小檢”這是個性方面。“篤性仁厚,泛愛為心”,這是他心懷眾生的慈悲心方面。我在寫的時候,一直想著如何把他的這些品性融入文裡,讓大家感受到。而不只是寫出傳記上的幾個字。
他怒,不是為他自己。難道看著眾生受苦,他依舊保持淡然,就是得道高僧麼?他是高僧沒錯,可是高僧,是要有上位者承認追捧才行的。在那樣的環境裡,呂氏不尊他,他也就是一個普通民眾而已。他在做的,是他個人能力所能達到的一切。他不在被人奉為神明的龜茲,他在佛法的荒漠之地——中原。
我個人極其看重第四部,所費的心力比寫他破戒娶妻還大得多。因為羅什之所以是大家公認的高僧,就是因為他經歷過這樣的涼州歲月。從高高在上變成普通人,從每日不愁吃穿到什麼都要靠自己。這些心理上的落差,絕對不是一時半刻能改變的。事實證明,羅什成功了。但這成功的背後,是多大的自我克服。我真的很佩服他。這些,就是我希望透過第四部裡傳遞出來的。他的無力無奈,他的隱忍剋制。他不是神,他是個人。他沒有艾晴的未來人優勢。。。。。。
當然飯要一口口吃。我現在對這篇文的定位,不是一篇小言。我很有野心,希望能寫出思想性。所以,我還是會按照我的想法寫下去。如果只想看一位帥和尚的愛情史的朋友,可能您會失望了。因為我既然要寫他的一生,也就會寫到老年。而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