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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攻,這個打前鋒的就是去消耗,消耗完了,後面的再上。
但是軍人就要服從命令,吳安國很氣憤也沒有辦法,你不想消耗,難道別人想?宋一韓卻覺得這是個大好的機會,正好可以實戰訓練他的特種兵。他覺得自己和詹姆斯交流得到了許多心得,對特種兵訓練非常有用,這批兵一定是最出色的。
到了開戰這天,宋是躊躇滿志,很有信心,一定要打的敵人措手不及。而作為參謀張世清並不是很看好宋一韓的特種兵,雖然他們訓練的很辛苦也挺特別的,但是這種剿匪,是消耗戰,土匪拼的是命,士兵是拿軍餉的,誰高誰低一眼就看出來了。
不過張世清並沒有阻止,宋一韓對他的那隊特種兵看的很緊,洗腦也很嚴重,子龍雖然也是教練,但是子龍那粗心的根本滲透不進去。所以為了防止將來宋一韓拿團長的錢練兵走人,張世清情願這次剿匪就讓他們在前面消耗,團長不願意做這個壞人,就讓他來做吧。
果然,形式並沒有宋一韓估計的那麼樂觀,這些特種兵有著深入的愛國情操,但是同時也都有了宋一韓誇誇其談天之驕子的毛病,自以為高人一等,真正遇上了不要命的匪賊,平時教的都忘乾淨,打的手忙腳亂,連有武器都來不及用,完全是消耗戰。
吳安國是總指揮,看到這個情況不太好,看到小丫頭那五十個手下一臉嚴肅,一點驚恐都沒有的樣子,想到上次去週四海家收稅那兩個人表現出來的身手,忽然就有了個大膽的想法,於是五十個花花斑斑計程車兵很快消失在眾人眼中,但是並沒有引起太大的反應,不知是他們隱藏太好,還是他們平日就不太重要。
其他五個團的人馬早就集結在了山下,他們在等待著最佳的時機,不能早去,早去被滅,不能遲去,遲去搶不到功勞,不能太遠,太遠看不到戰況,不能太近,萬一有事來不及逃跑。總之他們嚴陣以待,一動不動。
與此同時,馬瘋子山寨的後方有一隊迷彩士兵偷偷摸摸的靠近,居然是誰都沒有發現,這也難怪,平日他們的動作連膽小的兔子都發現不了,更別說人類了。
而且再加上先進的作戰武器,望遠鏡和狙擊槍,讓他們在遠處就能確定有多少人防守,用狙擊槍直接滅了他們。因為山寨後方等於是個懸崖,土匪並沒有很在意,覺得沒有人能從這裡爬上來,但是一群天天在山裡挖先陷阱抓兔子,把老虎當貓逮回家的大兵們可以。拿著工兵鏟一鏟一鏟的就成了小階梯,青國、青城兩兄弟先上去,然後刺溜刺溜的,其他人一起上來。
二虎有點胖,不過終於爬上去,看到高大的山寨,粗大的柱子,喊道:“哥哥們,這不是和我們給大貓蓋的大房子一樣嗎?我們拆了吧!”
第三十四章:坐地分贓
土匪頭子馬瘋子親自帶弟兄們殺了出去,他知道這些兵來勢洶洶,武器裝備也多,論人數,能生生把自己給滅了,但是士兵剿匪也不是第一次,只要能把眼前這些人滅了,其他人就不敢再動,他們人心不齊,根本就不是對手。
“兄弟門,殺啊!”馬瘋子一馬當先!“殺了這些人,晚上回寨子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是亂世的最大目標了,馬瘋子這話是很鼓舞人心的,殺出去,活著就有酒有肉,死了,就啥都沒有,想到這裡,他們哪裡敢有一絲僥倖,一個個都豁出去了。
作為特種部隊指揮的宋一韓怎麼都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訓練計程車兵,為什麼看到一群土匪都打不過,連連敗退,
看到宋一韓的特種兵很快就潰散了,被打的死的死,殘的殘,一方面是輕敵自傲,另一方面確實是顯示了馬瘋子的彪悍。這個年代能力和財富成正比,馬瘋子這麼彪悍,另外一方面也說明了,他的身家豐厚。
吳安國這邊不再猶豫了,之前宋堅持要頭陣,他沒辦法阻攔,想著讓他們計程車兵多練練也好,如今這樣子,後面的再不支援,就要全滅了。
宋的特種兵撤退的速度還是很快的,畢竟平時練習重物山地跑步之類的,還是有些效果的。一退回來,把那些土匪引出來,這邊吳安國手下大槍齊齊的舉起來,排排的發射。
土匪也不是吃素的,你們有槍,他也有。
一邊對打,一邊衝鋒,對他們來說還是近身戰比較有優勢。
很快這些不怕死的土匪就一點點的衝了過來,吳安國也性格火爆,他奶奶的,槍都打不死,兄弟們上去拼了。
一馬當先的,吳安國帶著弟兄們衝出去,張世清攔也攔不住。不過這也就是吳安國的個人魅力了,雖然宋一韓訓練兵的時候很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