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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旗袍
春和第一次見程景明是在暑假裡,她剛剛搬來這個小城,和祖母住在和平街。
和平街是明清老街的斷壁殘垣加工成的仿古街道,聚了不少手藝人,算是個特色商業街,許多來遊玩的人,都願意來轉一轉。
還算熱鬧。
春和的祖母是個老裁縫,專做旗袍,手藝了得,只是年紀大了,做工又精細,手越發慢,來的人也就越發少,有時要三兩個月等一件衣服,誰等呢?
店裡冷冷清清的,祖母戴著老花鏡坐在門廳裡繡畫,春和就蹲在她腳邊,看街上行人來來往往,青石板鋪就的路被來往的鞋底磨得黑亮,映著陰影處一汪汪蓄積的雨水深沉冰冷。
程景明從街上過第一遍的時候,春和目光追著他直到看不見,心想,真是副好皮囊。
她喜歡看人,來來往往,熙熙攘攘,或嬉或笑,或怒或罵,而樣貌好看的,總是能格外引人注目些。
沒一會兒他又回來了,目光似在尋著什麼,左右探望著。
春和依舊目送他,直到最後一片衣角消失。
他第三趟過來的時候,春和站起了身,扒著門框問他,“小哥,找什麼呢,需要幫忙嗎?”
剛下過雨,烈日轉瞬已當空,正下午二點鐘最熱的光景,他滿頭大汗地站在氤氳著溼氣的太陽下,舔了下嘴唇,叉著腰看春和,“請問沈家裁縫鋪在哪?”
春和笑了笑,用手指了指屋裡,“你找這裡啊?”她走到門後,把繡紋精緻的招旗拿出來,一邊兒往外面掛,一邊兒對他笑,“祖母精細,這招旗繡了三個月,風雨大,我怕淋壞了,就給收了,真是抱歉!”
他叉腰提著肩,狠狠吸了一口氣,又吐出來,似是無言以對,最後竟笑了,“我來取一樣東西。”
“代人來取嗎?那得麻煩小哥把人請來了,我祖母的規矩,須得試一試是不是合身,才能領走。她不喜歡客人穿不合適的衣服。”春和引他進去,踏過尺高的門檻,裡面是老舊的青磚牆面,未加粉飾,顯出一些窘迫的晦暗。
他眉一低,有些黯然地說,“那人來不了了!”
“那就沒辦法了,或者待她回來?這些都是提前商量好的,規矩嘛,還是要守的……”春和抱歉地說。
“去世了!”他說,“那女孩兒六月份的時候來這兒定了件旗袍,原本說定兩個月後來取,可她六月底就死了。”
春和去櫃檯取冊子的身子僵在那裡,緩慢回身,“遇害?”江縣人說話很講究,若是自然或者生病死亡,與外人講,需說是“去世”,而說“死了”的時候,那必然是死的有些曲折。
他搖搖頭,“不知道,聽說是自殺。”他遞上憑條,用手指捏著壓在厚厚的牛皮紙做面的訂單冊子上,“麻煩了!”
春和看見憑條上覆印紙壓出的字跡,淺淡的藍色,斷斷續續,卻依舊能見秀氣,【陸知夏,自帶花樣,金雀啄日圖,6月17日……地址:皇庭俱樂部332包廂。】
祖母依舊在繡畫,單側耳背使她經常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春和只好走過去,湊近她聽力尚還算好的那邊大聲說話,“祖母,有人來取知夏的衣裳。”
祖母的手頓了頓,抬頭望向來人,“可有憑條?”來人卻面生的很。
“有的,祖母。”她把憑條塞在祖母手上,“要給嗎?”
“你取這衣服何用?”祖母望著他,帶著點兒涼意。
“沒用,但是受人之託,總要來取。”
祖母固執,凡事講規矩,不講理。
最後是春和幫他說服了祖母,臨走的時候,他站在門口對她說,“今天多謝了!”
春和笑著說:“那不如幫我一個忙?”
街上熙熙攘攘,斜對面的影樓在呼喊著感恩回饋,藝術照三折。
他揚眉看她,她商量說:“陪我去拍套婚紗照吧!我僱你當模特,一個小時一百,如何?不過你要是沒時間就算了。”
這價格,也算她闊了一回。
他猶豫了一會兒,最後答應下來。
磋磨半天的時光,春和最後付了他五百,他沒接,微微笑著,“白撿了個媳婦兒,哪能讓媳婦兒倒賠錢。”
五個小時被攝影師擺佈,兩個人幾乎什麼親密的動作都擺了,這會兒也算熟悉,春和就沒客氣,“你自己不要,改日後悔了我可不認賬的。”
他笑,不答。
“那等攝影冊出來,我寄送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