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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神話,不值得一信。直到1958年,在河南偃師,考古學家們發現了二里頭文化遺址,這才證實了夏朝的存在。接下來,中國在青銅時代已經成為世界領先大國,標誌就是司母戊大方鼎——那是青銅時代的鐵證,重達875公斤的大銅鼎在當時的世界中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製造,冶金技術的成熟也就表示當時工業水平程度之高,這點無可非議;另外,在殷墟中還有一個重要的發現,那就是甲骨文,十多萬片甲骨文足以證明,商朝中國已經進入成熟的文字時代。這表明,中國人此時已經有了成熟的社會制度——沒有成熟的社會制度就不會有冶金工業,而成熟社會的另一個標誌就是文字的大規模使用且穩定的傳承,但這時候,還缺少一個重要的社會軸心,那就是統一的社會文化,那還說什麼呢?
第一章 第一次崛起:自己人和自己人玩(3)
到了西周的時候,一切都齊全了。
西周實行的是分封制,這其實奠定了中國基本的權利分配結構,自此以後,中國曆代的權利分配基本是按照這個模式進行的。西周的分封分為兩級:諸侯和大夫,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在天子和諸侯的直屬領地內,城區劃分為幾個鄉,農村地區劃分為多少遂。農村大一些的邑稱為“縣”,由大夫或者宰去管理。少數民族地區還另外設道,但與縣同級。
漢朝繼承了秦帝國的地方分封管理制度,秦帝國執行的也就是郡縣兩級制,只不過情況要複雜些——不過就是地方被分割得很小,各地方官的權力也相應的變小了很多。但在漢武帝時又設立了十三州,級別在郡之上,這主要是監察區,這種州的長官設刺史一人,後來這個官位名稱幾經變換,如西漢時改稱為“牧”,東漢初期又稱“刺史”,後來又改稱“牧”,劉備就曾被封為“益州牧”,但這種十三州的格局基本未變。魏晉南北朝時,地方行政也分為州、郡、縣三級,三國之後“道”和“邑”改稱為“縣”;隋朝時將東漢以後的州、郡、縣三級改為州、縣兩級,只不過這時州和郡同時使用,並且是平級;唐朝時把全國分為十道,唐玄宗的時候又分為十五道,其實和漢武帝把全國分為十三州是一回事,道也是監察區,每道派一個皇帝的代表,稱“觀察使”,也稱“按察使”、“採訪使”。
中國古代政府官職演變實際上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是夏商時期;第二個是西周到春秋時期;第三個是從戰國到清末時期。夏商時期的國家領地很小,而且那時所謂的國家更像是部落聯盟,而不是完整意義上的國家;所謂的天子、君主更像是部落聯盟的酋長,如同*聯合酋長國最初的形態一樣。公元前1027年,周武王率兵*商紂王,他所聯合的諸侯多達800個——中國古代的數字往往不那麼可信,很多時候都有誇張的成分,說周武王聯合了800多個諸侯顯然是想表明商紂王多麼不得人心,如果再算上支援商紂王的諸侯,那怎麼說也有1000多諸侯,可見那時諸侯之多。實際上,此諸侯非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準確地說是部落。所謂的政府機構也很簡單、原始,甚至都沒有明確的分工,國家的君主這時還被稱為“後”、“王”,而“後”這個稱謂就是沿用氏族部落時期的稱號。當時,在王的下面,最主要的官吏就是“史”,也就是甲骨文所稱的“卿史”、“大史”,而在古代典籍裡,這個“史”官常被稱為“巫”。很明顯,夏商時期是中國的僧侶政體時期——世界歷史中,各文明都曾存在這樣一個階段。這時候的“巫”主要職責就是溝通人世與上天,然後把上天的旨意傳達給王,再由王下令實行。甲骨文中的“卜辭”就是商朝巫史們向上天卜問的歷史記錄。夏朝的主要官職有“羲和”、“大理”、“遒人”、“官師”等:“羲和”是負責曆法的。“大理”是掌管訴訟的,“遒人”是王的傳令官,“官師”是負責教育貴族子弟的,這些官都是由巫史們來擔任的。當時,巫史們如同古埃及的祭祀,已經形成一個階層,《尚書?甘誓》篇中的“三正”就是那些掌管政權之人的集體稱號。這些“巫史”和“王”自然沾親帶故,這時候的王早已習慣搞裙帶關係,用來加強自己的力量,所以當時很多巫史其實也都是王的親戚,例如那位有名的“冤臣”比干就是王的親戚。
第一章 第一次崛起:自己人和自己人玩(4)
夏商時期的王國還不能算是國家,但西周時期則已經是一個完整的國家,這時候的君主已經正式被稱為“天子”、“天王”,顯然,已經高出了夏商時期的王,已經直接與天掛鉤了。也就是說,這時候君主已經修煉得差不多了,不再需要巫史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