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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的蓮花,那不就是說滿朝文武官員都是淤泥嗎?也就是說,奉行儒家思想的結果就是培養了大片的淤泥,這樣的結果到了社會那裡,到了民間,就成為一句話:“滿口仁義道德,滿肚子男盜女娼。”聰明點的人,“近來始覺古人書,信著全無是處”,這才是讀透了六經,不想在這淤泥裡打滾的人,就學陶淵明歸隱了。要不就一邊當婊子,一邊立牌坊,苦心鑽營,往上爬,這是混文化。混文化的高階境界就是鄭板橋的那句名言:“難得糊塗”,不知道孔老夫子在天之靈如何評論這句話。
其實,儒家最精妙之處不在於仁義禮智信,而在於尺度可寬可松,即由在其位者自行掌握,可以說是橡皮筋管理方式。這看似寬鬆大度,實際上奧妙就在於此:儒家學說是和人治最配合的,是人治最需要的工具,也是最能體現人性的——人性本貪,但社會又需要秩序,所以,制定一套“寬鬆”的制度法令,而由人來具體掌握,而不是剛性的成文法——如果像荊軻刺秦王時那樣,臺上刺客追著秦王跑,臺下的武士就是不敢登臺救駕,只能幹看著,因為秦朝法律規定,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能帶著武器登上皇帝的臺子,這樣的話,誰還敢貪汙?儒家思想就成為這樣一種規則:外儒內法。
第二章 第二次崛起:大一統的開始(9)
所謂“外儒內法”,就是表面上大家都遵守儒家教義,都很正人君子,但實際上每個官員實行的都是內法,即每一個官員都有一套自己的規則,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每一個校長都是一套規則,“新官上任三把火”也是一種規則。自秦漢以來,當鹽鐵官營之後,官本位就成了社會的核心,而吏治文化也就早已成為中國文化的核心,而這種規則也就成了中國真正的文化。從中國古代社會中最大的官開始,層層有規則,一直到社會的最底層。韓非子早就用法家的語言將人治社會的真諦講述得清清楚楚,他說:“設法度以齊民,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不能辭,勇者不能爭。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看起來是在說法律,但實際上,這是一種“勢”,人心真正懼怕的就是這種勢。同時,韓非子也明確說明,除了要有“勢”之外,還要有“術”,帝王應該“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朝臣也”,也就是說,帝王應該不露真相,心中的所思所想要藏起來,用暗中的力量駕馭朝臣,說得很明白,管理人要依靠人所懼怕的“勢”,而這種“勢”不能擺在桌面上,而是要藏起來,暗中發力。韓非子的意思是,既要有明明白白的法律放在那裡,無論權貴賤民只要違法了都要追究,但作為帝王,又要掌握絕對駕馭人所需要的詭異心術。
由此,當時的社會就形成了這樣的規矩:有一套表面的儒家高尚道德思想系統,用來粗線條地規範社會;還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規則,用來完成利益的再分配,保障底層利益透過暗渠道向上流動。於是,這個社會就變成了一個“杯子社會”——透明的玻璃杯裝水,裡面則暗流湧動,熱水向上升,冷水向下走。
漢武帝確實有雄才大略,如果他和秦始皇調換一下位置,那麼他也能統一中國。但那場對匈戰爭的危害在漢武帝后期就已經明顯表現出來了,“內窮侈靡,外攘夷狄”,結果是“天下蕭然,財力耗盡”。其實,僅從軍事上來說,漢武帝到底打沒打贏匈奴還有爭論,《漢書》作者班固對漢武帝取得戰爭的勝利這點倒是贊成的,但他最後說了一句話:“如武帝之雄才大略,若不改文景之恭儉,雖詩書所稱何有加焉?”
這場漢匈戰爭徹底改變了中國人,把淳樸的中國社會變成了爾虞我詐的圈子,孟德斯鳩在其大作《棍棒統治下的專制帝國》中說過:“在中國,欺騙是允許的,一切用暴力獲得的東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術數或狡詐取得的東西是許可的。”他又說:“向中國人買東西的每個人都要自己帶秤,每個商人有三種秤,一種是買進用的重秤,一種是賣出用的輕秤,一種是準確的秤。”“中國人信譽不好尤其是在貿易中,這是因為中國人生活不穩定,使他們有一種不可想象的活動力,異乎尋常的貪得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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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次崛起:早衰的晉帝國(1)
司馬家族的優良基因不知什麼時候丟失了,沒有傳下來,所以,司馬家族眾多的成員沒有一個能重振晉帝國。晉帝國是整個上層都腐化透頂,驕奢淫逸和清談虛偽成了帝國的唯一特徵,它從一開始就臭了。
前秦倒像個男人,可惜志大才疏
與晉帝國隔江對峙的前秦倒是頗有可能統一中國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