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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坐在副駕駛室上玫瑰貪婪地看著林楓越加成熟地臉龐,彷彿將壓抑在內心深處所有的思念都要釋放出來一般。可是,越是這樣,越是痴迷下去。隨著時間地推移和閱歷的增長,他也在快速地成長起來。第一次見面地林楓,那時候他雖然行事狠辣,但是面容青澀還有像個孩子氣,現在的林楓,他已經是個男人了。——當然,都孩子他爹了,能不是男人嗎?
玟瑰無法忘記兩人冒昧地第一次見面,那是他第一次救自己,讓自己從於連那個變態地手心裡逃脫,並豪不猶豫地將他擊殺。然後便是兩人地交易,以及後面牽扯進來的是是非非。不過,在玫瑰心底最難以忘懷也永遠都會忘懷的,還是林楓那豪無藝術技巧地歌聲。在自已和那個男人決裂而自殘傷害了自己時,他怕自己暈倒再也醒不來,一邊開車一邊嘶吼著給自己唱了一首又一首兒歌——
在玫瑰傷好後,她將林楓唱的每首兒歌都找到,而且自己也學會了。只是,自己是沒有機會唱給他聽的。在遇到林楓以前,玟瑰一直是黑暗中的潛行者,沒有陽光、沒有希望、沒有明天、更沒末來,所的一切都沒有。她的心是死的,血是冷的,以紅樓這個俱樂部玩弄世間的男人和女人以此找到墮落的快感和生存下去理由。這樣,可以證明她並不是無事可做。
而林楓出現後,這一切都變了。現在自己的生活安逸而美好,穿著精緻地女性職業套裝。打理著一間規模還算可以的會所,沒事地時候在家裡陪陪外婆,在小院裡曬曬太陽。偶爾也去書店轉轉,還會在咖啡館喝杯咖啡——這種生活是以前她不能想象的。雖然她因為一些事並不開心,但是,她的心是寧靜平和地。她可以沐浴陽光,她可能來。
林楓,我要怎麼樣才能感覺你啊?玫瑰痴迷地看著林楓如刀削般的側臉,在心裡喃喃說道。
“很好看?”林楓突然間問道。眼睛注視著前面地路況,這是市區,他不能大意了。
“嗯。”玟瑰地心思還沒轉過來。“啊,你說什麼?”
林楓咧開嘴角笑起來。“從上車後。你就一直在看著我。是不是這麼久沒見,越來越帥了?”
“——是有點
“是吧?我也覺得呢。水妖那個虛偽的傢伙,我問他的時候他竟然說沒有——”林楓得意洋洋地說道。水妖一走,他的自信就回來了。現在走在大街上。就沒發現長的比自己帥的了。就算有,也沒自己有氣質——要麼就是髮型沒自己的帥。
“這些東西對你還重要嗎?”玫瑰笑著問。成功的男人最吸引女人的是他舉手投足間地自信和——口袋裡的人民幣。相貌這玩意兒反而不重要。不過,倒是沒錢男人最看重的東西。一個男人整天炫耀自己多麼多麼帥。那他一定是沒錢的,比如某作者——不然,他一定會改為炫耀自己家有幾幢別墅幾輛名車了。傻瓜都知道,對女人來說,長相那玩意兒在一輛名車面前狗屁都不是。除非你能長到潘安宋玉留下揮那種一顧傾城再顧又傾一城地程度——
哲學家雷達同志說的好啊:長地帥到銀行能用臉刷卡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信你去試試,你能把臉塞進插卡槽我把我英俊帥氣的臉賠你。
“重要。非常重要。以後失業了還得*這個到酒吧找工作呢。看到沒?那公車站牌上寫地,招聘男女公關,月薪十萬,薪水讓我也動心了。”林楓笑著說道。
“那你當初怎麼不說,那我可以把你留在紅樓。”玫瑰掩著嘴巴笑起來。
“當時身體不行。怕續工作八個小時。”林楓笑眯眯地說道,玫瑰卻臉紅了。天知道。原來紅樓的時候,什麼樣的場面和陣仗沒見過。而且她本人也和女人嘗試著那種覆雨翻雲的感覺。沒想到現在卻在他面前臉紅了。
玟瑰假裝看北京城地熱鬧繁華,將臉轉到外面。
“我們是先去吃東西,還是先送你回酒店房間洗個澡?”林楓笑著問道。
“先洗澡吧。趕了一程,身上有些不舒服。”玟瑰笑著說道。
“好。你們女人就是愛乾淨。在這個問題上,男人一般是選擇前者。衣服帶了嗎?要不要現在去買幾套?”林楓笑著說道。
“帶了。在後面地包裡。”玟瑰指指被林楓丟在車車廂的小包說道。
“就這麼幾件?”林楓有些奇怪,女人的東西不是都超多嗎?沈漫歌每次出門那個大行李廂都快比她本人高了。
“不少了。夏天的衣服薄。”玟瑰笑著說道。那個薄字讓林楓想入非非。如何個薄法?
車子在五府酒店門口停下,林楓下車幫玫瑰提著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