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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語言,而女人之間的友誼卻是從煩瑣冗長地語言開始的。
這是本質上的區別。
男人的友誼可以生死相托,女人的友誼大多是被出賣的。
北王一把拉住林楓,說道:“你要幹什麼?”
“你沒聽到嗎?”林楓笑著說道。“殺人啊。那個男人是誰?”
北王知道林楓問的那個男人是指的誰,但他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按著林楓的肩膀說道:“現在不是動手的時機。他們隨時能從這附近調近成百上千人。你既使殺了他,自己也跑不了。而且,我們的車子也沒法走遠。”
林楓看了看洪素素,有些為難地摸摸鼻子,說道:“這樣啊,可我一天都不想讓他活了。要不——給你們半個小時的時間。儘快離開吧。”
“林楓,你太沖動了。”北王說道。
“是嗎?我知道。”林楓笑著點頭。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個梟雄或者合格的領導者,大多數時候還有些孩子氣,任性而為。可人生如果時時算計處處注意的話,那也過的太索然無趣了些。他的人生終究要與眾不同。
看了眼北王還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林楓笑了起來。世事如棋,前些日子還被自己視為頭號敵人的北王這一刻竟然會擔心自己的安危。
“放心。我不會在這兒動手。”林楓說道。
北王見林楓堅持,也不再勸阻。對身邊的一個黑衣男人說道:“老白,你留下來幫他們。”
“是。老大。”那個身材消瘦骨架卻奇大的男人點頭說道。
“我們先出去吧。”北王對洪素素說道。
洪素素回頭看了林楓一眼,終究什麼話都沒有說。北王開啟車門後,被李萍攙扶了進去。
“素素,你可不能生氣啊。女人懷孕的時候生氣對身體不好,對孩子也不好——心放寬些——”李萍看到洪素素板著一張臉,在旁邊勸解道。
“我明白。”洪素素點頭。
因為給了林楓他們三人留了一輛車,所以北王的車隊回去的時候只剩下三輛車,並排駛著向回去的路開去。北王坐在副駕駛室滿臉慮色。他原來喜歡在坐車的時候小憩,可今天卻怎麼也睡不著。雖然現和林楓敵友不分,但是現在,他是不希望林楓出事的。那些老傢伙雖然力平平,但是卻非常怕死,每次出門的保護力量都做的非常好。林楓只有三個人,而且在鳳凰城和洪門的人做戰,並不見得能討到好處。
原本因為洪素素的事對他的印象並不好,只是北王是一個很善於隱藏自己心事的男人。既然素素不主動提起,他也沒有主動去找林楓的麻煩。現在隨著接觸的時間,對他的反感倒慢慢地減少了。有的時候,他也確實很像個男人。
他願意承擔責任,並且,他確實愛著素素肚子裡的孩子。做人不能太貪心。一個男人能做到這些,已經足夠多了。
洪素素顯然沒有說話的意思,李萍勸解了幾句後也不再說話。車廂裡異常安靜,隔音效果良好的賓士車裡能聽到每個人的呼吸聲。
“他不會有事吧?”洪素素突然開口說道。
北王詫異地回頭看了洪素素一眼,搖了搖頭。
第744節,重返省大
上身是一條長及大腿膝蓋的休閒毛衣,外面罩著一條淺灰色的修身風衣,下身是一條水洗白的緊身牛仔褲,腳下是一雙粽色的皮革高筒靴,頭上戴著一頂紅色毛線帽子的唐佳怡清素如水,既讓人驚豔,又不會產生距離感。
她和沈漫歌的美不同,沈漫歌的美雍榮高貴,沒有個上千萬地身家甚至連和她打個招呼都不敢,彷彿站在高高的臺階上俯窺眾生,讓人望而卻步,而唐佳怡美的平易近人,一個讓人覺得漂亮可愛的鄰家小妹妹而已。
再次來到省大,唐佳怡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雖然在這個學校讀書的時間並不是太久,但她對這個學校卻有著極其深厚的感情。走過的校園小道、住過的寢室、睡過的床鋪以及用過的書桌板凳,還有那些曾經熟悉的老師和同學,這些都時時出現在她的記憶裡。
自從做了明星後,身邊時時刻刻都圍滿了人。看起來熱鬧繁華,內心的落莫卻只有自己知道。除了林姐姐(林淡妝)和李睛,她在香港沒有什麼朋友。本來關係良好的沈漫歌,因為共同愛著一個男人的緣故,兩個人既使坐在一起吃飯喝茶也都是欲言又止小心翼翼,生怕觸碰了對方的底線。
唐佳怡自從回來擔任落月湖風景區的形象大使後,就一直沒有回香港,而是整天呆在家裡陪爸爸媽媽。正好這段時間公司也不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