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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來,心裡就好受點,這樣也不用跟別人說了。我也沒人可以說,以後把日記燒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蘭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歡我,就不要給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機會了,她卻那麼恨我。痛。
我32歲了,還沒有唱過一次卡拉ok。
說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說了,只在這裡寫寫。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絕了,因為我知道他們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後AA制,每個人都要付一百多塊,我沒辦法負擔這開銷,而且我也擔心這會變成一種習慣。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說有事。
其實我也喜歡聽音樂。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馬路上聽到後面的磁帶店在放張學友的歌,很感動,好像有隻手在摸我的心。於是,我走進去買下了那盤磁帶,9。8元。我決定學會那首歌。那個月發工資的時候,我咬牙買了個隨身聽,嶄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來給自己買的最貴的東西,我很愛惜它。回家後就聽了張學友。那時候我大概28歲。年紀不小了,但是我沒什麼朋友,愛好也很單一,愛好和友誼都是需要錢支撐的,我沒有錢,所以只能這樣。我沒什麼很高的要求,孤單就孤單,像這樣,在家聽首喜歡的歌,我也很開心。
我喜歡張學友,他看上去誠實善良,還開朗。
可是,那個週末高潔回家來,她上大學一年級,看見了我的隨聲聽,她說要學英語,也想買一個。她學英語重要,我少聽些音樂也沒關係。我把隨時聽給她了,心裡有點捨不得。她上學去後,我把張學友的磁帶拿出來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終究沒學會那隻歌。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高潔結婚後,也沒把隨身聽還給我,有一次我無意中提起,她說壞了,後來就扔掉了。我不高興。
今天我打電話給蘭,想叫她出來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沒接電話。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沒接。我放棄了。
7月份,我說話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遠不會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兩顆黑寶石一樣閃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對她說,我請客。
今天聽到同事們在談減肥不吃飯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幾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經有兩天只吃了一頓飯。
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我26歲,每個月計劃著花錢。發工資的前兩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師得了肝癌,我的哥們發起要捐款,我也捐了200元,大家都捐這個數,我也不能例外。200元其實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窮。因為這個額外的花費,我到發工資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15塊錢,我都給了高潔,我不想餓著她,她才16歲,在長身體。送高潔上公共汽車後,我走著去上班,沒吃早飯,那天很忙,中午過了才回單位,食堂已經打烊了,我的免費午飯泡了湯。我準備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餓,我打了個電話給莫蘭,期待她問我有沒有吃過飯,她經常問我這句,每次我說沒有,她總有好吃的等著我,可惜,她那天沒問,她的聲音聽上去匆匆忙忙,她說要去看話劇,所以我最後什麼也沒說。那年她21歲,男朋友多,活動也多。我只是個背景。我真想念她給我做過的牛肉煎包。
我餓了一晚上,滿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飯,結果前一天的任務沒完成,我回來晚了又沒吃上。我看見同事在買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饞得很,但是我不喜歡向人借錢,我躲開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工資不發,這樣我就又得餓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潔也得捱餓,想到我這個上了班的哥哥還讓她捱餓,我就覺得臉上好像捱了耳光。
還好,到了傍晚,我終於領到了錢,我一拿到錢就去隔壁小店買了5個熱氣騰騰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點噎死。這是我兩天來吃的唯一一頓飯,也是最狼狽的一次。
想到這件事,我有點難過,還好,馬上就有事情幹了。我沒有多想。
這件事我絕不會對別人說。
我跟莫蘭昨天終於有了第一次。我發現一個秘密。不是莫蘭的美麗和性感,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發現她愛我。
我沒洗澡,她卻吻遍了我的全身。
我很髒,她沒嫌我。
我雖然窮,但身體好,莫蘭應該明白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叫我未成年兒女,也不知道這樣沒有顧忌的愛會維持多久。如果我們以後結婚,我決定每天一回家就洗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