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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旅順要塞攻防戰”;我則謂棄守衡陽為恥,被“恥”之一字衝暈了頭,抹煞了第十軍與強敵奮戰四十七晝夜之慘烈事實,而漠視之,不勝感嘆!大概是書讀多了,成了書呆子,只懂字意不懂是非。
為第十軍將士發言(1)
眾所欲知的衡陽之戰始末,大致寫完。最後我要為我第十軍將士說幾句公道話:衡陽之戰,敵為我譽,我謂我恥。敵我是非觀點,究竟建立在何種真理之上,令人迷惘。我認為彼此論點之差異處,‘以戰論戰’,敵乃以我戰績戰果為依據,而加以讚揚;我則以‘失地為恥’來評定此戰,抹煞了我官兵的頭顱熱血所換來的戰績戰果。
就責任而言,衡陽之失,非第十軍戰之罪也,應由高階司令部及援軍負責。退而言之,衡陽確由我第十軍手中失守,未能達成戰略賦與之任務。然而,我軍在衡陽之戰中曾殲敵五萬眾,傷亡共計七萬餘,是達到戰略上,殲敵野戰軍最高目的。若以得失而論,最公道之評論,最低應該是功過相抵,或者有功無過。故我等既不想邀功,又不承認有過。事實俱在,我第十軍將士理直氣壯。(李注:查遍了八年抗戰的戰史,日軍在衡陽會戰之傷亡人數,為各次會戰之冠。而我軍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