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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哇”的一聲,把幾個鐘頭前的午餐全吐了出來!
慘了!五臟六腑都像在抽筋,頭髮絲沾到自己吐出的汙穢之物,她又噁心地張嘴吐了第二遍。
狼狽不堪地坐倒在地,她已忘了上次嘔吐是什麼時候,小學二年級還是三年級?開啟淋浴器,把自己徹底洗了一遍。
田小麥難過地捂著肚子,回到臥室看著絲巾—如此美麗的絲巾,雖然誘人卻有劇毒?她不敢再戴它,小心折好,塞回包裝,放入衣櫥深處,最隱蔽安全的抽屜。
第九章(2)
什麼都吃不下,也不想上網,更沒心思睡覺。她來到父親的房間,桌上還攤著那三十六本筆記本,翻開1995年的那本,書籤夾在上次看到的那一頁。
1995年8月13日
虹口體育場,甲A聯賽。
他第二次看到了兇手!
1995年8月13日的夜晚,十三歲的她和警察老爸,以及那個叫秋收的少年,在虹口體育場經歷的一切,呈現在筆記本略顯模糊的字跡中。
然而,十五年後的田小麥,卻絲毫都記不起來!十三歲那年,自己真的去過虹口體育場?
記憶像一片天空,往事如飛過的小鳥,沒留下一絲痕跡。
這兩年來,雖然她的容貌依然青春,甚至常被誤認為剛畢業的大學生,腦子卻彷彿老了幾十歲。有幾次與老同學聚會,大家熱烈討論念念不忘的往事,她居然絲毫沒想起來,似乎從沒認識過那些人,也從沒經歷過那些事。每當她露出一無所知的白痴表情,死黨錢靈就大感震驚,因為別人說的那些往事,小麥全都親身經歷過—怎會遺忘得一乾二淨?
去年,錢靈介紹她去看了醫生,經過全面檢查,發現她的大腦並無任何問題—簡而言之,不是腦子有病,而是心裡有病。
醫生說她患有輕度抑鬱症,暫時丟失一段記憶。但這些記憶並未刪除,只是因為某種原因被遮蔽了,隨時隨地可能重新恢復。小麥無法說清自己的少女時代,因此也難以判斷抑鬱症的病根在哪裡。醫生給她開了一些治療方法,她也曾嚴格執行,但一年多來毫無效果。
最近,與前男友分手後,那個關於深溝的噩夢,更頻繁地光臨她的大腦,她時常害怕哪天再也不會醒來。
也只有在淘寶時,才可忘我地無拘無束,想要買什麼就買什麼,她明白這是一種自我麻醉。
手指停留在滑鼠上許久,點開一家網店—
魔女區。
黑色的城堡大門飄出煙霧—“本店可以買到你想要的一切。”
那麼,記憶呢?
她點開店主的阿里旺旺,猶豫不決地敲著手指,耳邊響起錢靈的警告。
等待了十分鐘,終於打出一段話—
“真的可以在你店裡買到想要的一切?”
店主果然每夜線上,不到兩秒就回答:“是。”
小麥大膽地打出一行字:“我能買到記憶嗎?”
“記憶?”
“不能嗎?”
她洩氣地嘆息,自己太傻了!竟天真地以為能買回記憶?大概店主說能買到想要的一切,指的是一切物質—記憶則屬於精神,就像靈魂、歡樂、痛苦……
“當然能買到。”
沒想到,店主給出了一個確定的答案,小麥搖搖頭輸入:“真的?我發現自己遺忘了大部分的記憶,許多年前的記憶。”
“哪一年?”
“1995年。”
“好的。買個定製產品,一千元,買自己的記憶,不貴吧?”
店主給出了一條定製產品的連結,也像上次買用於父親葬禮播放的《幻覺》主題曲一樣,小麥點頭在心裡說—
“不貴。”
第十章
第二天,小麥在公司收到一份快遞,發件人地址印著“魔女區”。距離下單還不到十六個小時,真是飛速的物流啊。
這次收到的快遞是一個快遞袋,就和平時公司來往的快遞一樣,從外面摸了摸卻有些硬,至少不是紙質檔案類的東西。
她在“魔女區”購買的是“記憶”,確切地說是1995年的記憶。
丟失了的少女記憶,就裝在這個薄薄的快遞袋裡?
回到家裡,她心急火燎地開啟快遞,卻是一套碟片,封套上印著兩張熟悉的面孔。
她認得那兩個演員—男的叫武田鐵矢,女的叫淺野溫子—《101次求婚》。
身為日劇迷的小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