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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殘照,餘暉映紅天際,漫天紅霞著染映照,都城彷彿鍍上一層淡淡血紅。
傍晚,街道。行人熙來攘往。
擁擠人流中一個瘦弱削小的身影奮力擠出,蓬鬆亂,臉頰面黃肌瘦頗顯萎靡困頓,一雙沉寂灰暗的眼睛絲毫不見孩童該有的活力神采,上身破舊粗布黃衫襤褸不整,下身泛白的衣褲補了又補堪勘遮掩,腳底一雙“面目全非”爛布鞋,如此裝束,一望即知邋遢小乞丐。
身邊的路人偶爾低頭瞥見者,無不皺眉遮鼻側目,眼露鄙夷厭惡之色,紛紛朝外擠退,猶如逃避瘟神一般。
如此一來,路反而走得輕鬆自在,居遠峰越覺得心酸。他的形象有損市容、難登大雅之堂,但不至於造成眾人集體側目遮鼻的轟動效果。
他對此早有所料,昨天夜裡冒著春光外洩的風險和風寒,在小河邊將身子洗涮乾淨,一身破舊乞丐套裝差點搓破。
“唉,白費感情,獨增傷感。”居遠峰望了望天色即將入暮,心中一緊,他必須趕在天黑之前走到本地最大的客棧,否則又將是一個難熬的晚上。
在兀自傷感中,一座老大的酒樓已然落在視線,當街而立。居遠峰剛舒口氣,肚子卻不爭氣咕咕出抗議聲響,摸了摸一天未曾進食的空腹,望向“悅來客棧”四個金光閃閃,旌旗招展,酒旗飄飄的酒樓,嘴角瞥了瞥露出一絲澀澀苦笑。
悅來客棧稱之為本地最有名頭、夠氣派的酒家,遷人墨客少不得舞文弄墨、登高而賦;江湖英豪盡情把酒言歡、快意恩仇。悅來客棧聞名遠播卻很少因魚龍混雜的來客聚居變成麻煩鬧事之所,蓋因傳聞客棧幕後老闆大有來頭。
客棧生意紅火,片刻間,來往進出客棧的人不下十位,人人衣著華麗,非富即貴。居遠峰嘴角一撇嘴屁股向後,蹲坐客棧大門左側離門檻約莫三四步的距離,擺出工具——乾淨的破碗。
初秋的天氣令人心曠神怡,連著他今日的收穫頗豐,聽著銅板叮噹叮噹敲擊破碗的聲音,果腹之物終有著落,面色反越黯然,眼眶之中隱隱噙著淚光,泫然欲滴。
居遠峰兩眼失神凝視破碗,淚眼朦朧中,破碎碗口白皙碗底似乎一分為二變成夢中熟悉、慈愛的臉龐,如今只能在腦海中描摹刻畫。淚水不受控制的溢流而下,順著清秀的臉頰,劃過一條溼潤的痕跡。
或許是出於悲情無聲之淚感染了過往行人,叮噹聲越頻繁,破碗裡已不下十幾文。切莫以為他隨意盤腳就坐,這個位置始可是很講究的,為此,他可是頗費一番心思。曾經不明原由,平白無故遭到冷眼歧視、拳腳相加。
經歷太多,便從中悟出門道,他現距大門左側客人右手邊約莫三四步的地方是個理想的行乞位置。那些想施捨的人,順著右手,不會在乎多走三四步;看行乞行當稍不順眼之人,三四步的距離,昂闊步的餘光難及也懶得走,不會刻意為難他。換作一步之內,觸手可及,一身寒磣裝束自然落在他們眼內,心情大壞,稍不順眼莫名變成礙眼。
凡是無絕對,遇到安著惡意消遣或者存心戲謔侮辱的,三四步根本不算什麼,只要還在他們的視線裡,那就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定要拔之而後快。
正在失神之際,眼前忽現十多隻赤足,居遠峰抬頭瞧見六七個年齡相仿與自己同樣裝束的小叫花,氣勢洶洶冷眼斜睨。
為一人年紀稍大個頭較為粗壯,一副趾高氣揚模樣,眼睛咕嚕一轉,衝著他吼道:“小子,竟敢在我們的地盤搶飯碗?”
一個聲音道:“大哥,看,碗裡的十多文銅錢。”眼裡露出貪婪竊喜神色。另一個低聲道:“大哥,這小子很面生,可能是外地來。”
那個叫大哥的人微微點頭,目光習慣性左右瞄了一眼,眼裡閃過一絲詭譎得色,冷笑道:“小子,來到我們的地頭沒有跟我說一聲就乞討,擺明了搶我們大夥的飯碗嗎?兄弟們,你們說該怎麼辦?嘿嘿。”
見他悶不吭聲,大哥不耐煩地怒吼:“他孃的,你聾了還是啞了?再不說話,小爺不客氣啦!”跟在大哥身後的小叫花按捺不住,紛紛摩拳擦掌。
“好,讓你知道我的厲害!”大哥大感威信受辱,往前一步跟上一腳,風聲突起。
破碗從臉頰邊斜斜掠過帶著一絲猩紅,“叮”一聲脆響,碗頭磕到凸稜牆角僅僅摔掉一道邊,大哥趾高氣揚的臉上立時顯露難堪,即刻將罪魁禍的帽子扣在這不識相的小子頭上。
大概是破碗命硬或者是小叫花怕弄疼自己沒有使上勁,畢竟是個瓷製品不是一堆草,赤著腳還敢使勁,那不是給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