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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杜和嚴武之間的“友誼”,也複雜得很,並非想像中那樣好。

①步兵:指晉代阮籍。因他聽說當時步兵營的廚房裡,有很多好酒,廚房還有一個廚師,善於造酒。就請求為步兵校尉。後世稱其為阮步兵。

②光祿:指詩人謝莊。字希逸,南朝宋文學家。有《謝光祿集》。這裡都是用來比喻老杜的為人。

③跂馬:跂,古通“企”,踮起:“吾嘗跂而望矣。”此處是說,遙望懷念老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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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書生寄內詩(1)

握筆題詩易,荷戈征戍難。慣從鴛被暖,怯向雁門寒。

瘦盡寬衣帶,啼多漬枕檀①。試留青黛著②,回日畫眉看③。

《寄內詩》

這首詩的作者沒有留下名字,《全唐詩》中只稱他是“河北士人”--即河北之地的一個書生。當時,他被徵到藩鎮朱滔的軍中,這首詩是朱滔命他作的。

朱滔本來是安祿山旗下的將佐,安祿山叛亂時,他也隨從作亂。安賊死後,安史餘賊大敗,朱滔見形勢崩潰,就又降唐。但是,朱滔這等藩鎮擁兵一方,根本就不服從唐廷的指揮。在稅收、軍政等方面都是“高度自治”--全由藩鎮頭目(節度使)一人說了算。當然,說起唐時的藩鎮割據,也不能不說和唐庭當時昏憒無能、朝綱混亂有關。唐朝初期,唐太宗、唐高宗賞罰還算比較得體;武則天時就開始枉殺程務挺、黑齒常之等大將;而唐玄宗也是不分青紅皂白就殺了高仙芝、封常清兩人。威震一方的大將看到這些,不免都有些寒心,後來的唐廷更加昏憒無能,凡事由太監掌權。所以這些大將擁兵自守,保全自身也是沒有辦法的。

作為一個忽降忽叛的藩鎮頭子,當然要大舉擴充軍隊。這些軍閥們才不管什麼國家條例,男子十五歲以上的都抓到自己的隊伍裡來,甚至弄得整個城都空了。朱滔這次捉來不少平民,一律編入自己的軍隊。朱滔騎上高頭大馬,來校場上檢閱這些士兵。朱滔瞧見一人,長得白白淨淨、儀表儒雅,但卻身形單薄,抱著一杆長戟在風中哆嗦。朱滔一看他就是個白面書生,就把他叫出來問道:“你是做什麼的啊?”此人答道:“讀書人。”朱滔又問:“家裡有老婆嗎?”這書生答道:“有。”朱滔說,既然你說是讀書人,必然會作詩,寫一首詩給你老婆,讓我看看。於是,該書生要過紙墨,伏在地上寫了本篇中這首詩。

這首詩頭兩句說自己是個慣搖筆桿子的書生,現在讓我拿槍桿子實在是太難為我了。“慣從鴛被暖,怯向雁門寒”,這句其實和前一句差不多,而且就江湖夜雨來看,這句非但有重複之嫌,且弄不好有犯嫌之虞。這兩句說“我習慣了鴛鴦被中的溫柔鄉,現在讓我去雁門邊塞這樣的苦寒之地是多麼可怕”,這要是碰上脾氣不好的將官,說不定劈頭就是兩鞭子。接下來四句詩,也說的無非就是一個意思,就是自己夫妻分離,涕淚交零,渴望有一日能回家團聚。總體來說,這首詩雖然也算得上工整,但也只平平無奇,並沒有很新奇的巧思。朱滔也只粗通文墨,加上可能那天心情也不錯,卻點頭稱好。

朱滔又說,你再替你的妻子寫首詩,此人趕忙又寫出一絕:“蓬鬢荊釵世所稀,布裙猶是嫁時衣。胡麻好種無人種,合是歸時底不歸?”說實話,這首詩比上面那首強點,起碼一句是一句的意思,不像前一首四句說一個意思。此詩以該書生妻子的口吻說道:“像我這樣貧困的女子世間少有,蓬頭亂髮,荊棘為釵,身上穿得還是剛出嫁時的衣服,胡麻(芝麻,相傳由夫婦前後相隨播撒而種才茂盛)該種了,夫君你也該回來了,怎麼還不回來呢?”倒是寫得相當不錯。朱滔聽了,當場將這個書生放回家,還特意給他發了一點錢帛當路費。看來唐代對讀書人尤其是詩人還是普遍比較尊重的。

朱滔一生首鼠兩端,時降時叛,乃是個聲名狼籍的人物。他有個哥哥名叫朱沘,曾作亂並篡位稱帝,偽號“大秦”。朱滔也被封為偽“皇太弟”。朱滔曾勾引回紇等雜虜到中原幫助他攻打唐軍和其他藩鎮,為禍甚多。最後,朱滔因不得人心,被殺得大敗,回紇“盟友”也狼狽奪路而逃,朱滔只剩下極少數的殘兵敗卒,逃回老窩幽州後不久就病死了。

朱滔雖屬兇惡寡德之輩,生平亦有一善。因此詩而放了這位書生,使之夫妻團聚,應該說還是做了件好事。比起後來張獻忠等人出於變態心理最恨讀書作詩之人要好多了。李涉寫詩能讓強盜放走他,這個無名士子能讓“軍閥”朱滔放走他。看來唐朝時,寫詩確實是件很有用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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