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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元標的呼號(1)
一切事情都應該從1622年談起,這一年是天啟二年。刑部左侍郎鄒元標上疏,請為萬曆朝第一任首輔張居正恢復諡號,並在奏摺中稱張居正對大明朝實具有不可磨滅之功。這一年距張居正死已整整四十年,距他被削官抄家三十八年。我們先向前看,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甘肅巡撫梅之煥向內閣遞交文書,談到當時的弊政時說:“使今日能有宗無實,振紀綱如張江陵者,斗筲之徒敢若此耶?”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試御史方震孺上疏稱讚“皇祖之初政,事事嚴明,江陵之相業,事事綜核”。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御史周宗建針對浙黨敗壞封疆,緬懷道:“張居正留心邊事,然後有隆、萬五十餘年之款貢。”
那麼,我們再向後看,在鄒元標請為張居正平反的九年後,也就是崇禎三年(1630年),禮部侍郎羅喻義挺身而出為張居正喊冤,時距張居正死已近五十年。十年後,也就是1640年,離明朝滅亡還有四年的時候,崇禎皇帝下詔,恢復張居正長子張敬修原官,並授張敬修的孫子同敞中書舍人。
在這些緬懷和請為張居正平反的人中,有一個人是最特殊的,他就是在萬曆五年(1577年)“奪情”事件中被張居正廷杖,而屁股差點被打爛的進士鄒元標。
天啟二年(1622年),他請為張居正恢復諡號,有人問他:“您把廷杖之事忘了嗎?當初,可是您上疏大罵張居正無孝無忠,是個禽獸的。難道,你是好了傷疤忘了痛嗎?”
鄒元標回答道:“當初他不守制是他有罪,作為臣子不得不言。今天想來,張居正的功勞的確很大,諡號不可不復。”
這些人對張居正的緬懷與請為其平反,說明了一件事:張居正當政期間的改革業績是不可被抹殺的,他確實是對明王朝有著大功的一個人。但也正如鄒元標所說,萬曆五年(1577年)的“奪情”事件,張居正的確是有罪的。
我們把目光回溯到萬曆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在這一天,首輔張居正得到了老家傳來父親病逝的噩耗。他有點慌了,按照當時官僚的丁憂制度,承重祖父母及嫡親父母喪事,以聞喪月日為始,不計閏月的二十七個月,需在家裡丁憂。服喪期滿後,再出來視事。以道德為國家經緯的大明朝對丁憂制度更是慎之又慎,按照這種規定,張居正不能不回老家丁憂。
但他不能走!改革大業正好進行到了一半,他用了五年時間才將朝廷綱紀梳理得井井有條,接下來,他正準備在經濟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二十七個月對張居正來講,無疑於一生,他一生的理想很可能就會在這二十七個月裡被他人扼殺。
張居正很可能在九月二十五日這一天想的都是怎樣不丁憂,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奪情”。所謂“奪情”,其實就是皇帝不讓你回家丁憂。因為明朝有過先例,宣德元年(1426年),大學士金幼孜母死丁憂,明宣宗下詔起復;宣德四年(1429年)八月,大學士楊弘濟母死丁憂,隨即起復;成化二年(1466年)三月,內閣大學士李賢父死,憲宗下詔起復。這三件事情在張居正腦海裡盤旋了很久,憑藉著大智慧,他決定策劃一起“奪情”事件。
但就在他行動之前,內閣次輔張四維上疏萬曆,稱堅決不能讓張居正走,一定要“奪情”。因為有往例。萬曆就下旨,張先生堅決不能走。
張先生覺得就這樣不走,似乎說不過去,於是,他給萬曆寫了一封信,在信中他閃爍其詞地說了這樣一件事:父親死了,我不走不好;可我一走,如何是好?
是啊!整個帝國現在正在張居正的規劃下向前行進,一旦這個重臣離開,萬曆可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了。此時,御史曾士楚、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也上疏請留,一時之間,朝廷上下都上疏請皇帝將張居正留下,似乎張居正一回家盡孝,天就要塌下來一樣。萬曆就順水推舟,要張先生必須留下。
張先生“只好”留下,為了不給反對者以口舌,張居正屢屢上疏,還是要求離職守制,以盡孝思。萬曆在張居正好兄弟太監馮保和他母親李太后的要求下,堅決不讓張居正盡孝道。最後,萬曆經過張先生的建議,取了個折中的主意:可留在任上守制。也就是說,事務還是要處理,但可不上朝。這種“不坐班”的方式很讓張居正滿意,一方面,他的確在盡孝;另一方面,權力並沒有被人奪走。他本以為一切事情就這樣過去了,但事實卻是,事情才剛剛開始。
鄒元標的呼號(2)
首先發難的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他把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