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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通知難道沒有問題嗎?我們這個專案投資上百億,動工之前進行過各方面的評估,而且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批准,你們現在僅僅憑著這樣一張狗屁不通的通知,就讓我們停工,真的不是開玩笑嗎?”
聽到秦海說市政府的通知狗屁不通,張延秋的臉色有些不好看了。他當然還不敢和秦海翻臉,只是語氣中帶上了一些寒意,他說道:“秦總這話,我不能接受,宜坪市政府下達的通知,怎麼能說是狗屁不通呢?”
秦海的臉也沉了下來,說道:“你自己讀一讀這份通知吧,看看是不是狗屁不通。我也就是覺得和你們王市長、馬市長關係不錯,所以才說是狗屁不通,如果沒有這一層關係,我可以直接說你們是瀆職枉法,缺乏最起碼的執政常識。”
這份通知就是張延秋起草的,他對於其中的內容再熟悉不過。但聽到秦海說得這樣嚴重,張延秋還是忍不住低下頭,把通知又通讀了一遍。
通知是這樣寫的:
“鑑於大秦(宜坪)RX專案存在安全隱患,經市政府第124次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並經市委批准,取消該專案建設。各施工單位自接到本通知起24小時內,應停止施工……”
“秦總,這份通知寫得很明白啊。取消RX專案建設的決定是由市政府辦公會議做出的,也已經得到了市委批准,您認為哪個地方不對嗎?”張延秋問道。
秦海道:“張主任,依法行政這四個字,你是如何理解的?”
“依法行政?”張延秋有些愣了。依法行政這個提法,其實早就有了。當年很著名的一部電影《秋菊打官司》,其實就是講依法行政的事情,使“民告官”這個概念開始進入人們的生活,使人們意識到政府做事也是要**律的。不過,一直到新世紀初,依法行政更多的還只是停留在政府官員的口頭上,充其量是對一些最底層的公務員有約束力,到了市政府這個層面,誰還在乎這個?
說個簡單的例子。一個公園平時開東西兩個門,但某一天百姓突然發現東門不開了,門上貼著一個告示,說“接上級通知,自即日起東門封閉”,試問,有誰會去質疑這個“上級通知”是不是合法?
這一次宜坪市關閉大秦RX專案,也是如此。郭曙清作為書記。本身就對這個專案存有疑慮,藉著市民請願的機會。他當著眾人的面宣佈永遠關閉RX專案,當時贏得了不少好評分。可是仔細琢磨一下,他有什麼資格作出這樣的承諾,RX專案並不是他的私產,關與不關,根本就不是他能夠說了算的。
從郭曙清到王紅亮。再到具體辦事的張延秋,腦子裡都沒有依法行政的這根弦。在張延秋看來,市政府辦公會討論過了,市委也批准,這就是金科玉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向RX專案發停工通知而已。他哪會想到這其中還需要有一些法律程式呢?
秦海對於地方政府的這種作派,當然是非常瞭解的。如果對方沒有侵害到大秦集團的利益,他自然也不會去挑這個毛病。但這一次的情況完全不同,人家已經把刀架到自己的脖子上了,自己再不抗爭,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張主任,你們在通知上說,大秦RX專案存在安全隱患,那好,是什麼隱患,有什麼證據,請你們舉出來。什麼樣的隱患需要停工,請你們出示法律依據。你們什麼依據都沒有,直接開了一個辦公會議就勒令我們停工,這是置國家的法律於何處?”秦海冷森森地問道。
“市政府辦公會議的決議……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吧?”張延秋脫口而出,但說到最後的時候,還是情不自禁地加上了一個“吧”字,因為他真的弄不清楚這其中的奧妙。
秦海笑了,他抬起頭對著張延秋以及他帶來的一干人等說道:“看來張主任是需要補補法律課了,在場的恐怕還有公安的同志吧,你們應當是更懂法律的,大家說說,市政府辦公會議的決議,能夠作為法律依據嗎?”
警察們面面相覷,其中有幾位帶隊的幹部,多少是有些法律底子的,知道秦海所言不虛。市政府的決議僅僅是一種行政決定,與法律完全是兩碼事。拿著一個決議就讓人家的工地停工,這種事情如果能夠得到對方的配合,當然也無所謂,但如果對方不配合,自己這邊還真沒有強制別人停工的權力。
張延秋從眾人的沉默中領悟到秦海或許是對的,不過,作為一名領導的身邊人,他有著捍衛領導決心的本能。他放低了調子,對秦海小聲說道:“秦總,這件事情,可能程式上有點瑕疵,不過市委和市政府這樣做,也是迫不得已。你要知道,現在地方執政強調的是穩定壓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