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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是兒童,那麼,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針對兒童體形來設計安全帶,情形又會如何呢?採用業已被證明過的方案,碰巧也是便宜而簡單的方案,即改變安全帶的設計,不論是設計成可調節安全帶,還是嵌入摺疊式安全帶(的確有這種,雖然還沒廣泛使用),而不是依賴成本高、使用麻煩而且效果不佳的方案,難道不更合理嗎?
然而,現實卻不是這樣。美國各州州政府沒有努力尋求確保兒童乘車安全的更佳方案,反而不斷提高兒童從安全車座“畢業”的年齡。歐盟則走得更遠,要求大多數兒童年滿12歲前,都得使用增高型兒童車座。
哎,有什麼辦法呢?眾所周知,政府不喜歡尋求更便宜、更簡單的解決方案,相反,往往傾向於選擇代價高昂、麻煩棘手的對策。注意以下這個事實:本章前面所舉的案例中,沒有哪一個方案是由政府官員首先提出的。就連脊髓灰質炎疫苗起先也是由一家民營機構開發的,即美國國家小兒麻痺基金會。羅斯福總統私人為之提供了種子基金,隨後該基金會又各方籌集資金,並開展藥物試驗。即便是在職總統,也選擇將如此重大的任務交付民營部門負責,這的確耐人尋味。
給汽車裝配安全帶的想法也不是政府提出來的,這是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功勞。他原想借此讓福特公司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他徹底錯了。在營銷推廣座椅安全帶時,福特遭遇了極大的挑戰,因為這種措施似乎在提醒客戶:從根本上說,駕車是不安全的。正因如此,亨利?福特二世也才會向一位記者抱怨:“麥克納馬拉兜售的是安全理念,而雪佛蘭賣的卻是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