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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河,說不定可以反過來,收對方的專利費。
這就是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其實軟體類的技術,只要下定決心,在有人有錢的前提下,搞本土化代替,沒有什麼不可能。
參考一下,商業軟體的情況,就基本可以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一行業的“借鑑”蔚然成風。
就是因為軟體的專利,很難做到不被模仿,也很難因為對方的模仿,而告對方侵犯專利。
舉個栗子,假設甲公司開發了一個軟體,透過ab+bb的程式設計方式,實現功能app;另一邊,乙公司看到這個軟體不錯,於是讓程式設計師透過b+b+a+b的方式,實現了差不多的功能app。
那乙公司在這一過程中,是否違反了專利法?
答案是:沒有。
因為功能是不能申請專利的,能申請專利的部分,是實現功能的方式,即技術創新。
而軟體程式設計,又不像化學材料,要繞開專利,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或許工業軟體的專利,才有一些專利難題,但也僅僅是有些麻煩,還沒有到舉步維艱的地步。
真正制約國產工業軟體的難題,不是技術上的難題,而是軟體的市場和生態。
工業軟體和商業軟體不一樣,工業軟體非常封閉,而且開發工業軟體,需要本身有不弱的工業設計經驗。
在這一方面,西方國家有明顯的先發優勢,透過佔領市場,以及牢固的生態,讓後來者難以插手這個市場。
黃修遠從一開始,就打算另起爐灶,自然不會忘記工業軟體的問題。
如果不從一開始,就使用自己的工業軟體,太過依賴外國軟體,以後要改用,那才是傷筋動骨。
他剛想和陸學東說什麼,口袋裡的手機震動起來。
一看原來是老爸的電話,抬起頭來,牆壁的壁鐘,停在了4:42附近。
“爸,我馬上到。”
“你小子,我就知道你忘了,開車慢一點。”
掛了電話,他急匆匆交代幾句,便讓兩個保鏢開車,向城區客運站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