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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卻完全無法對修米造成半點傷害,現在嗎……

“好吧,既然你說到這個地步了,那我就聽聽你想讓我做什麼,能幫忙我一定幫忙。”修米把手又托住自己的下巴。現在他可是腦子有數,心裡不慌了。

“說來話長,是這樣的……”花費了半天的時間,修米總算是聽明白前因後果了。

千多年前,西藏群魔亂舞,眾妖橫行的時候。天界神子推巴噶瓦下凡為王,號稱格薩而王。格薩而王帶領手下縱橫世間八十一年,終於平定各方,功成後返回天界。

而格薩而王的故事在後世被說唱藝人廣為傳唱,這些說唱藝人也是西藏十大神秘之一。因為他們各自都有自己的傳奇經歷,或者是一場大病後,或者是夢見天神傳授,反正很少口傳筆授的,而他們說唱的內容都是格薩而王的傳奇經歷。

但是卻沒有一個藝人能夠完整的講述完格薩而王的全部經歷,就是把所有的歷代的說唱藝人所說唱的都整理到一起,其資料也不怎麼全面。

格薩而雖然在當年縱橫天下,無敵當世,但是卻也碰上個他無法完全降伏的妖怪,其實不能說是妖怪,那是把秉承天地間暴虐陰晦肅殺之氣形成的妖刀,刀名披風。

此刀天生而成,成型於幾萬年前。當年的神魔大戰,刀落到某巨魔的手裡,那傢伙得到這把刀後如虎添翼,縱橫天下,妖刀披風暢飲無數修士神魔之鮮血,吞噬無數元嬰原神,終於最後這把妖刀有了自己的意識。

開始是人御刀,但是短短的五年後,妖刀披風終於成功的轉變角色,成為那個巨魔的役使者,以刀御人。

又是百年的光陰,此巨魔持刀,其實正確的說法是妖刀披風把持這自己的主人在世間造下無窮的殺孽。而妖刀的妖性也日漸龐大,隱隱有毀天滅地的威力了。

不過樹大招風,這一魔一刀這樣的玩法,最後終於引起神魔雙方面的注意。因為這個傢伙或者說這把妖刀已經毫無顧忌了,弒神誅魔,逮著誰宰誰,根本不分類別,不管出身。

為此,神魔雙方終於聯手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合力毀掉了這個巨魔。

在一場人數對比懸殊的群毆中,說是群毆,就是一大群人集體痛毆一個,終於在宰掉一百多名對手後,那魔頭也油盡燈枯,最後被打成碎片。

一刀,所有的死亡者都死在妖刀一揮之下,沒有傷者,沒有例外。披風的可怕可見一般。

這場爭鬥的結果是兩敗俱傷,但是唯一得利的魚翁就是妖刀披風了,他又吸收了這麼多強大的魂魄,吸取這麼多暴虐之氣。而且在自己的搭檔被殺掉後,披風毫不客氣的也把他的原神納入自己的身體,然後化形遠遁。

神魔雙方無力的看著這把妖刀在瞬間化形而逃,但是剛才的爭鬥卻讓活下來的這些也都精力透支,根本再沒力氣去追查妖刀的下落。

這樣妖刀披風隱藏在某蠻荒之處的某山谷下若修幹年後,終於得以刀兵之本體修成妖怪,獲得人身。

但是天性使然。披風本體的暴虐之氣在他修成妖怪後也沒稍見收斂。但是他所吸收的那些原神魂魄卻賦予他不少知識和智慧,讓這傢伙的稟性變的殘忍好殺而且狡猾奸詐詭計多端。

然後披風在世間為禍上萬年,道行日漸高深。期間經歷過無數次的天劫,但是卻都沒對他造成絲毫的傷害。原因很簡單。不是這個法力高明到老天也拿他沒辦法的地步,是他的本體太變態了。

天雷閃電,心魔妖火,只要他幻化成原形往地上一插,所有的攻擊全部匯入地底……不過披風也有鬱悶的地方,自己雖然不懼天劫,而且把自己的原形已經凝練到鈦級金身的地步,但是就是沒法飛昇妖界,其實他不是非要去什麼妖界。魔界,靈界,仙界隨便什麼地方讓他去他都沒意見。但是就是沒地方收留他。

按說他已經度劫了吧。但是怎麼看這傢伙怎麼有作弊的嫌疑。根本不懼雷電的身體,雷電有什麼用,而且最恐怖的是這個傢伙的身體,現在已經修煉幾乎不可毀壞的地步了。

本來嗎,如果把肉體修煉到強橫如金石就得需要特殊的功法和絕大的毅力。但是要把先天就是金石之體再加以錘鍊,只要熔鍊去其中的雜質,改變其本質結構就可以了。而披風卻又吸收容納了無數的魂魄,原神甚至是神魔的精血能量,想不強橫都不可能。

就這樣披風在世上流浪了萬年,直到他惹上一個不該惹的人——格薩而。起因是他的幾個朋友被格薩而給收拾掉了。這傢伙難得的想為朋友盡點心意,最主要的是他確實是上萬年沒碰上個強橫的對手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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