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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把得自披風的能量約束方法都教給太尊,讓太尊的實力有了明顯的進步,按照太尊的說法,現在的他就是在對上稚子都有實力一戰。
而修米做這些唯一的要求是讓太尊陪他練功,太尊自然滿口答應。開始的頭幾天,太尊憑藉自己才學會的能量收束方法還能夠把修米給打的滿世界亂飛,幾天後修米就可以輕鬆的還擊了,然後是太尊水深火熱的開始。
太尊強橫的實力在短時間內完全的激發出修米吸納的那些能量,也讓修米對能量的使用和身體的特性都有了長足的瞭解,而後可憐的太尊幾乎完全成了修米的靶子。直到今天。
今天太尊實在是再也不禁折騰了,他知道再這樣折騰下去,自己不被修米給玩死,也得自己鬱悶死,給修米當陪練太不划算了,體形相較,他比修米至少大二百倍不止,身體強度他比這個變態到極點的傢伙差好幾個檔次,能量的比較,修米發出的能量不管是屬性還是密度都比他高……
一切綜合在一起,結論是他現在就一捱揍受苦的命,簡稱苦命!
“修米,我知道你捨不得折騰你姐姐,但是要不這樣得了,咱是不是還和過去一樣,出去找對手?反正崑崙強大的存在一抓一大把,而且咱還可以……”太尊止住自己滿身的傷口,幾把扯去身上的碎布條,張手在虛空一抓,一套衣服就出現在他的手裡,配套齊全,從內衣到處罩一應俱全,邊往身上穿帶邊對修米建議。
“老哥,不是我不想,但是我怕再洩漏什麼風聲,放心吧,我以後不用你陪練了,我已經想好一個最佳的人選。嘿嘿,我做這些準備就是為了去找他。”修米奸笑著奶聲奶氣的回答太尊。
聽著修米的童聲,太尊的心裡條件反射似的一哆嗦,這傢伙別看現在模樣可愛,聲音稚嫩,可這傢伙本身太可怕,不過太尊的腦子不笨,他試探的報出一個稱號:“邪神?”
修米點頭,“我的心肝寶貝還在他的手裡,怎麼說我得去感謝他為我儲存了這麼多年。”
太尊馬上笑逐顏開,他早就看稚子那孫子不順眼了,巴不得那傢伙倒黴,但是崑崙好像能讓那傢伙倒黴的存在太尊一個都不認識,就是認識也說不上話,弄不好見面還得讓人家追著跑,現在好了,這隻變態的小老鼠肯定可以和那個傢伙一較短長。
稚子的清修之地就是修米被設計的那個廣闊的平原,邪神稚子不喜歡什麼那些佔山為王,封地割據的作法,強橫的實力使他擁有強大的自信,在崑崙沒誰能把他怎麼著,事實好像確實如此,不少前來挑戰的,都慘敗在稚子的手下。
而稚子為人隨心所欲,看著順眼的他毫不難為,甚至會指點一番,看著不順眼的,想也不想的隨手毀掉,邪神之名由此而來。
一間小小的茅屋,就是邪神的全部家當,而現在這間茅屋在大草原上也蹤影不見。
月朗星稀,螢白的月光把整個草原照耀的朦朧而迷幻。一望無際的草原此刻兔跑狐躍充滿勃勃的生機。一隻毛色金黃的小老鼠悠閒的在草叢中閒庭信步,真的是信步。因為這個傢伙竟然是兩條腿在走路,而且看起來動作熟練,步伐穩健。
尤其張狂的是,在這個滿是食肉動物肆虐的草原上,他竟然毫無顧忌大搖大擺的滿世界溜達。而奇怪的是,不少狐狸狐狼類的動物在發現他的氣息後都遠遠的躲避開去,因為這個小傢伙的身上竟然散發著淡淡的妖氣,做為動物的本能,那些食肉的傢伙對他那真是敬而遠之。
這小老鼠當然就是修米,他所身處的地點就是當日自己在這裡被清寧子毀去肉身的地方,修米來到這裡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找到稚子,取回自己的妖魂。
為了省卻不必要的麻煩,他稍微的散發出一點妖精的氣息,這點氣息即使是被稚子發現也絕對不會引起稚子的注意,在崑崙這樣的未成氣候的動物多了去了,最起碼在這個大草原上就可以說是成千上萬,崑崙充沛的元氣讓這裡的生靈比人間有更多的機會得到進化。
找了個柔軟的草窩,修米舒舒服服的躺了下去。雖然是過來找場子的,但是稚子絕對不是在草稞裡能扒拉出來的,所以修米才安心的找了個舒服的地方躺下。
感受著身下的柔軟,呼吸著青草特有的芬芳,修米不禁懷念起自己當年笑傲山林的那段時光,自己已經有多少年沒在草叢中睡覺了?那種天當被子地當床的日子在修米的記憶中已經無比的遙遠。他的記憶裡絕大部分已經是成人後的種種,身為老鼠的那段時光已經被擱置在某一個角落。
而在現在的這種情形之下,修米彷彿又回到過去,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