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狸貓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眼光看,他也很顯年輕,最開始她以為他只有二十五六歲,最多比自己大三歲。
“這樣啊,那以後還是叫你威廉吧。”由衣訕笑著撓了撓後腦勺。
“誒?”
“剛剛看見你睡得香,就想著一直叫‘威廉’的話,太生硬了,乾脆叫‘Liam’多好,顯得親近、隨意。不過,你比我大六歲呢,就不能這樣叫了……”
所以說剛才在迷糊中聽見的,是她的聲音吧。威廉扯出一抹苦笑。
“怎麼又看起這本書了呢?”他問。
由衣遮掩地咳嗽了一聲,把書抓在手中:“沒、沒什麼特別的原因,只是沒有別的書讀,就隨便看看。”
自己答應參加“福爾摩斯粉絲聚會”的事,可不能讓他知道。這種行為,簡直是大逆不道,數典忘祖。
“書架裡不是有一排剛拆封的推理小說麼?”威廉以教師的口吻道,隱隱察覺到其中另有蹊蹺。
“我、我,那個——”算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丟擲一個驚人的問題讓他暫時忽略這個疑點,“我有個問題始終想不明白,是關於最後一案,你和福爾摩斯在萊辛巴赫瀑布對決的。”
威廉愣了愣。
由衣以一聲輕咳開始了辯論般的提問:
“姑且不論現實,僅就書中背景,我對你們最後的對決存在著很大的疑惑。首先,你,被譽為‘犯罪界的拿破崙’,宛如一隻巨型蜘蛛盤踞在網路中心,英國甚至整個歐洲的每一絲犯罪動向都逃不過你的眼睛,這樣的人物,為何會選擇在瀑布邊緣與體格健壯、深諳多種格鬥術的宿敵對決?而且還是用老套的肉搏的方式?這真的是一個‘犯罪之王’會選擇的挑戰模式嗎?為什麼不拿一把左輪手#槍,趁機給他一發子彈?我不認為像書中的‘你’這樣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