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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重點打擊物件。1991年9月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透過了《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的決定》,再次為人販子敲響了喪鐘。這多年來,全國性的“打拐”、“解救”大行動,可謂一場接一場,一浪推一浪,然而,九十年代以來,此類犯罪非但沒有禁絕,在許多省市和地區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八十年代拐賣婦女兒童,多是由雲、貴、川等省向江蘇、山東、河南一帶流動,九十年代後則出現了相互交叉流動之勢,幾乎是各個盛市、區、縣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人販子的罪惡足跡。,人十年代警方查獲的人販子是團伙和單個不法分子鬆散交叉作案的多,而九十年代查獲的人販子,基本都是十幾人、幾十人乃至上百人重大團夥或集團化的拐賣。安徽省警方1992年從宿縣一宗拐賣的婦女案入手,越查越多,輾轉上萬裡、一舉摧毀了一個70多人的特大拐賣婦女集團。這個以楊望雲、劉國順、王軍、羅忠洪為首的拐賣集團,僅兩年的時間就發展成員74人,形成了組織嚴密,分工具體,騙、拐、運、轉、窩、藏、出賣“一條龍”。他們以旅遊、做生意、走私黃金、販賣煙土等為名,先後從長沙、武漢、西安、鄭州等地拐騙婦女91人,分別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身價,賣給了一些貧窮落後的山區老農民!
更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