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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興,運來大批罌粟種,強迫農民種植,第二年即增植至3萬多畝(佔總田畝60%)。罌粟價錢很貴,黃兆錄收租要比原來增加2倍。這樣他不但可多收租,而且使農民吸上了鴉片,家破人亡後,土地即大量集中在他的手裡。兩年間,他靠這種手段掠奪了800多畝土地。
談起範巧林,橫沙人民無不切齒痛恨,他的罪惡多得數不清。1940年,農民姜小三被他放高利貸滾得傾家蕩產後,被逼到海里去捉魚度日。可是那時連海洋也是地主分塊霸佔的,姜小三因為事先沒向他送禮就到他的“領海”中捉魚,給他的爪牙碰到,立即把漁網撕得粉碎。姜小三情急之下打傷了他一個爪牙,第二天範巧林帶了自造手槍親自出馬,見了姜小三一語不發,連開四槍,姜小三當場身亡。農民們畏於範巧林的淫威,忍氣吞聲,任憑擺佈。
伴隨著殘酷封建剝削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水災。有的圩一年中連遭三次水淹。1931年,全島30多個圩即有20多個決了口,淹沒田畝3萬餘畝,使18000餘災民流離失所。這個天災也是由人禍帶來的,親身經歷痛苦的橫沙人民記得很清楚:解放前橫沙設有堤務局,但是,實際上它是當權地主壓榨農民的機關。連在堤務局做過事的人都發了大財,擁有了土地。而大水來時堤務局人員乘船逃走了,農民眼巴巴地看著將要收割的玉米、黃豆被滾滾黃水淹沒。如果農民自動的把堤岸加寬,這些統治者們又怕農民自己修塘後明年加不到租,拿了藤條把修塘農民趕散,農民只有眼巴巴地看著秋季大汛的到來。堤岸上出現了漏洞,海水不住的灌進來,人命、田畝、將要收割的棉花,都葬送在海浪裡。
這就是國民黨、地主階段統治下橫沙農民幾十年來生活的*。
吳縣、吳江兩縣靠近太湖一帶的“太湖田”,在20世紀20年代以前,這裡是一片荒灘。由一些地主依仗封建勢力插標占奪後,逼來和騙來一些窮苦農民,給挑泥、築圩(四圍防水的堤壩,江淮、江南地區叫做圩)、開墾。等到農民辛辛苦苦把田開成了,就叫農民租種;等到田種熟了,再加租或者抽田。
又如《蘇南土地改革訪問記》中已提到的常熟縣的常陰、南豐與沙洲三區以及江陰縣北境的楊舍鎮一帶的封建惡霸地主,為了搶佔從長江裡面淤積起來的土地,特別表現得兇暴與殘酷。他們隨時都帶有武器在身邊。南豐區地主楊同文,備有特別用土法制造的五輪手槍。同是南豐區地主李文進的手杖,特別粗大;原來中間是空的,裝有刺刀和連發六彈的手槍。他們的想法與行動準則是:“不殺千家,不富一家。”
蘇南的太湖流域是這樣。無獨有偶,湖南的洞庭湖流域也是這樣。
3、洞庭湖的呻吟
濱湖地方好賺錢,
一去二三年;
想要回家看母親,
冒得(沒有)過河錢。
——洞庭湖畔民謠
湖南洞庭湖濱11縣——常德、益陽、沅江、湘陰、漢壽、南縣、澧縣、華容、安鄉、臨湘、岳陽,共有垸田560餘萬畝,絕大部分是能產兩季稻子的良田。湖南人把這裡叫著“米倉”,但這米倉原來卻是杳無人煙的荒洲,到處茲生著蘆葦和茅柴。
第一章 黑手高懸(6)
根據民國年間的資料顯示,荒洲是100多年來陸續在洞庭湖裡淤積成的。特別是20世紀20年代到40年代,湖心泥沙淤積得更多了,洲土面積便隨之寬廣起來。國民黨統治時期,洞庭湖周圍的淤積地,成了國民黨官僚、黨棍及當地豪紳惡霸爭奪的血腥場所。國民黨反動政府於1930年前在湖南設“湖田局”,後來又改用“湖田清理處”等名目,來盡情的*勞動人民的血汗。和橫沙島一樣,土地兼併者向“局”、“處”納入一筆錢,領取了執照,就獲得了公開強奪土地的權利。更有些惡霸豪紳和幫會頭子,不用到反動政府領照,當他們看到某塊洲土將要淤現的時候,便帶著打手乘划子兜上一圈,周圍插上標記,這塊淤積地便算是屬於他了。當這塊洲土出水的時候,任何人不能動一粒土。結果這些人紛紛成了“洲土大王”,他們都擁有1萬畝至數萬畝以上的土地。
荒洲圈定以後,地主們組成堤務局,招來成千的工人和農民,開始築堤開荒、修垸子。這一點,和東海邊的橫沙島有很多相似之處。
農民從各地來到這裡開荒,每畝荒洲先向地主繳五六鬥至1石(音dàn,舊時計量單位,1石等於108斤)的“進莊”(押金),寫下佃約。然後搭個茅棚安身,開始一棵一棵地砍掉洲上的蘆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