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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又通報了自己來自何方,說了些閒話,天已近黃昏。
船家已將炒好的菜端了上來。
都是麻辣的菜色,看得程前頭赤。但有什麼辦法?人家是來自天府之國的人,一日不可沒有麻辣。
他程前就懷疑,天府之國之稱放在麻辣的地方,是不是搞錯了?麻辣將一切都麻辣了,還會有什麼好味道?除了麻辣還是麻辣。
客隨主便。
酒倒不錯。嘩啦啦地到入碗,程前就聞到了酒香。再看酒色清亮透澈,沒有一點雜質,人就像六月天被陽光暴曬,突然見到一股清泉一樣,那種歡欣,那種渴望,十分的到位。
坐到桌邊,四目相對。
良久,仍沒見孫晶英端酒碗,程前忍不住咳嗽了一聲,說,“酒,酒,酒真不錯。”
期望她馬上有反應,端起酒碗跟他幹。
卻沒有動靜。
美酒對她而言,好像不是美酒了。
程前正想著如何繞彎子,如何採取迂迴戰術,令她舉碗,孫晶英卻開口說話了,“程兄,這麼好的酒,可不能白喝。”
“當然,當然,等我以後回到廬江城,立馬送你酒錢。”程前忙道。心想也不知誰年紀長哩,“程兄,程兄”的叫得爽口,卻不知道會將人家叫老。看在美酒的份上,不計較,不必計較吧。
“程兄,你這麼說就見外了。大家同條船上的人,何論區區酒錢?”孫晶英說話顯得大氣。
“好,聽你的,不論,不論。那該怎麼喝?”程前有點逼不及待了。
“猜馬。誰輸誰喝。”
“這太好了。”程前開心地道。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以自己猜馬的天賦,哪裡會輸?不輸,豈不眼白白望著美酒乾瞪眼?幹心急?不過也不怕,故意輸不就行了。
便猜馬。
嘿,“哥倆好”喊開了。
一馬四枚。
輸者喝一碗酒。酒清香如瀑呀,程前巴不得一氣喝他十碗。在廬江城,他最高紀錄是喝過三十碗酒。他想李白也差不多是這個樣子的了。說不定,也就七八碗的水平。“斗酒詩百篇”,不過是詩人的誇張之詞。
“八匹馬呀”
“六六大順。”
叫法跟廬江城差不多。語音不同罷了。
程前和她猜了兩枚馬,便知其水平一般。
猜馬在廬江城也盛行。起叫不是“哥倆好”,而是“來個、來個,兩兄弟呀”,挺有節奏的。程前既是釣魚的高手,也是猜馬的馬王。藝術相通,萬物相通,能通一物,物物皆通。看人家猜過幾次馬,程前就瞧出了道道,一是要注意對方的習慣出指數和順序,抓準了,就*不離十,準贏。二是要注意觀察對方的眼睛,推測對方下一步所要出的指數。這個相對比較難,因為時間短,要在瞬間就能推測、預知,這就需要常練。所謂勤能出精。三是有出千之嫌,即自己出指比對方慢百分之一秒,比對方喊慢百分之一秒,兩個百分之一秒到家了,那就是百戰百勝,包贏不輸。
但廬江城的人都不敢跟他猜馬,因為大家都認為他是傻的,輸給他沒有面子。他也不在乎,沒人跟他猜,他就自己的左手跟右手猜……
自然,看在美酒的份上,他才不會老贏,眼白白看著美酒讓她喝光哩。但顏色是要給她看看的,要不,老讓她當著救命恩人,自己的腰桿如何直得起來?贏了她,就有主動權,就可以開點恩,減免喝酒的份量,甚至全免。
第三馬開始。
程前望著孫晶英的眼睛,只望了一下,程前就差點沒叫出聲來。媽呀,他的眼睛怎麼那麼水水的,就好像是會波動的秋湖。望入去,豈不是被淹死?
來來,他等著孫晶英出手喊“哥倆好”。
孫晶英伸出手,口還沒張,話還沒喊出,他程前的雙眼又亮了。他一眼看到孫晶英的手指太白,蔥白似的。白了還不算,每隻手指都勻勻稱稱的,怎麼看怎麼美……
孫晶英臉一紅,“看夠了沒有?”
“哦哦,看夠了。不不不,怎麼能看得夠呢?”程前連聲的說。
“行了,來吧。”孫晶英柔聲的道。
聲也如天籟。
“來、來,哥倆好。”兩人齊喊。
這一下孫晶英會出什麼?一心敬?不會。第一下猜的時候,四枚的開叫,孫晶英只有一枚是叫“一心敬”的。四分一的機會。五梅花?唔,出過兩回,一半一半。真女人,四枚開叫,就佔了兩下是花。
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