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陸詡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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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裡外的山腰處,血腥味格外刺鼻。
事實上,這裡本該是亭市——
亭者,停也。
縣外,十里設一亭,它不僅是為遠行百姓提供住宿的地方、而且是最基本的治安單位。
亭長、亭父、求盜,以及幾個亭卒,負責維護方圓十里的秩序,保證百姓安居樂業。
市,市集。
在特定的日子裡,百姓們自發聚集,用秋天打下的粟米換肉、置鵝,以物易物,互通有無。
因此,亭市算是鄉間一大盛事,而不少犯了罪的人,也會趁機湊個熱鬧,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陸詡身為本縣的賊曹,負責緝捕盜賊,歷來盡心職守,聽聞訊息後,不顧天寒地凍,特意率領十幾名衛士前來幫忙。
一開始,本無事發生。
百姓牽鴨趕鵝,與旁人換鹽、蔥、蒜、布匹,甚至有小販在此插了酒旗,賣些劣酒,連陸詡都沒有忍住,他見有人販賣銅鏡,且打磨得很是精細,背後還刻有銘文:
常富貴,樂未央。
寫的是隸書,雖然不是出自名家之手,但勝在工整,本想買給家中獨子陸離,結果異變陡生——
付了五百錢之後,陸詡如願拿到鏡子,卻瞥見攤主小販腰胯處繫了一根黃布,瞬間想到了前些年作亂天下的黃巾亂黨。
“殺!”
刀劍碰撞。
喊殺聲、哭喊聲,打破了陸詡的回憶,此時此刻,他渾身沐浴著鮮血,高舉著豁了口的環首大刀,目眥欲裂,恍若從地獄中的殺神。
這亭市,是黃巾亂黨的聚集之地,自亭長到亭卒,盡是教眾,他們打算在此宣揚教義,裹挾民眾。
“狗官,給我兄弟償命!”
一聲厲吼,一個壯漢撲了上來,渾然不顧胸膛處流血不止的傷口,因為,在他身旁躺著兩具無頭屍體,系在腰身處的黃巾已被鮮血染透。
鐺!
火星四濺,黃巾賊後退兩步,而陸詡依然勇猛,攥緊滴血的環首大刀,揮舞著痠麻的臂膀,往下一磕。
晶瑩的汗滴揮灑出去,隨後血腥味湧入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