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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賣藝……如何?”楚佳雪試探性說道。
“否決”,慕容優理和玦靈同時回覆道。
“為什麼?”
玦靈給出最理性的回答:“現實和電視劇不一樣,同樣是街頭賣藝,在電視劇裡會有很多人捧場扔錢。
而在現實中,只會引來一群看熱鬧的吃瓜群眾,這些傢伙會用看耍猴的眼神看你賣命的表演,然後根本沒有給錢的心態。
等你伸手要觀賞費的時候,他們會有【沒意思,看個不入流的表演還要收錢】這種心理,一毛錢都不會給你,轉身就走。
說得難聽點,【街頭賣藝】還不如【街頭要飯】來得直接,後者帶來的收益絕對大於前者帶來的收益。”
“他說得沒錯”,慕容優理接話道:“而且,就算以街頭賣藝的形式拿到優勝,也會被某些有心之人當做笑柄。在音樂社的名譽和優勝之間,取捨很明顯,我選擇音樂社的名譽。”
玦靈豎起大拇指,讚賞慕容優理的正確抉擇。
“最重要的是,街頭賣藝實在太丟人了,我習慣不了。”慕容優理表情嚴肅的說道。
“……”,玦靈:喂,這才是你否決街頭賣藝的真正原因吧!?
“去餐廳打工……怎樣?”賈詩乃想了很久說道。
“可以!但……”玦靈話鋒一轉:“你有沒有想過這份工作的意義?”
賈詩乃搖頭,表示不明白。
“意義?”,慕容優理同樣不明白。
“沒錯,在餐廳打工的意義有兩點”,玦靈伸出兩個手指從容不迫道:
“第一個意義,這類工作的工資是一月一結,誰會招只做幾天的員工,連一週的實習期都沒有,還想拿工資?就算能拿到工資,也絕對會低於正規的工資,憑著這點錢,是不可能拿到優勝。
第二個意義,在餐廳打工,每個人都只能拿到自己那份最基礎的工資,你們都不是同一個班級,得到的錢最後都會規劃到自己班級的賬上。
這樣做,音樂社聚在一起還有什麼意義呢?反正都不存在團隊合作,大家各拿各的工資,還不如散了各自找份工作。”
聽完玦靈這番話,慕容優理幡然醒悟,點頭道:“的確,在餐廳工作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不,不只是餐廳,其他工作也一樣。
我們要找的工作必須是能發揮我們音樂社團隊精神的工作,拿一個團隊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