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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毆鬥之事隻字未提,只說他“身於鬧市之中,為人兵器所傷,傷重無治。案犯誰誰誰,主犯林小云,又有誰誰誰目睹”。
等訴狀宣讀完畢,百姓中有議論之聲,都覺得這林小云當眾殺人該死。這也是孫少謙找人寫這份狀紙的主要目的所在。
孫少謙聽訴狀宣讀完畢,再頓刀,喝道:“呂少府,刀筆案牘所呈,可是事實?”
“是!”呂哲道。
孫少謙大喝道:“那還等什麼,判!”
“啊?”呂哲稍微驚訝了一下,這公堂上到底是他審案還是孫少謙在審案?
“孫老將軍,都說了案子要一步步來。現在只有一份刀筆案牘,尚未過堂,如何判案?”呂哲道,“過堂尚要審訊,傳召證人證物,又要案犯親口坐實畫押……孫老將軍,這些步驟都是不能省的!”
孫少謙聽呂哲說的一套一套的,大為不滿道:“那兔崽子殺人的時候怎麼沒那麼多步驟?現在輪到他償命,還要守這守那的,你們把他拖出來,老夫一刀把他宰了,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