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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道門、流散軍官、教會和大批的舊 公務人員中的落後分子等,或是他們的社會基礎,或是他們的活動物件,特 別是地主階級則是反革命可靠的社會基礎。
第二、帝國主義的侵略戰火已經燃燒到我國門,給反革命分子很大鼓勵, 他們竟認為“黑暗將過,黎明即來”而加緊活動。第三、最主要的原因則是我們在最近一時期內對反革命的活動鎮壓不 夠,對反革命“寬大無邊”的右的偏向,在黨與政府的組織中是嚴重存在著 的。這種右的偏向既損害了人民群眾對敵鬥爭的積極性和勇氣,也助長了反 革命分子的氣焰。這表現在:(一)破案多,但對罪大惡極怙惡不悛的分子鎮壓不夠。檢查去年 10 月至今年 9 月所破獲的 153 起要案中,有處理報告者僅 10 餘起。南京解放以 來至今年 9 月只殺過 4 個人,青島解放以來至今年 7 月只殺過兩個反革命分 子,福建匪患嚴重的建甌縣解放以來至今年 8 月未殺過一人,也足說明鎮壓不夠的嚴重情況。
(二)重罪輕判遲判,鎮壓不及時。如石家莊對“19 號”特務機關作惡 多端的匪特首要王鈞,拖處至三年之久,最近始判死刑;西安土匪拒捕打死 我郵差,西安法院認為系“自衛”,不判死罪;南京土匪拒捕槍殺我公安員, 竟按“初犯”理由改死刑為徒刑;××部被我破獲的反革命叛變案犯,有人 認為是“未遂犯”;反革命俘虜搞叛變,說是我們教育不夠;以及不管罪惡 大小強調既往不咎等。判決批准手續繁多,華東說最快兩三個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