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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浦錄音帶的專利,從而免除了一場為求獨佔的規格競爭。當時其餘的公司都很歡迎這項提議,因為他們不必繼續為了研究開發而花錢,也不必費力追趕菲利浦的技術。菲利浦的卡帶從此和任何一家廠商出產的卡帶都能相容,一場競爭才就此解除。
由此,菲利浦聯想到CD,因此,他們認為必須把菲利浦的CD推廣為標準規格才能避免又一場激烈的競爭。於是,他們首先力主菲利浦進入CD開發和市場領域,其後是尋找一家合作伙伴,簽訂CD技術開發協議,共同形成CD標準規格。
該選哪家日本公司合作,倒不是難題。當時,規格最大、勢力最強的消費電子產品公司松下和JVC站在同一陣線上,而且當時JVC已經開發出光碟技術,但是索尼也很不錯,它享有良好的品質聲譽和行銷勢力,所以菲利浦還比較中意索尼。再加上索尼除了公司的聲望和盛田的熱情外,索尼的數字編碼技術也很強,尤其是數字校錯技術,而這正是使CD音質純淨的關鍵。至於其他技術(包括電子、光學技術及縮小碟片的技術),菲利浦都可以自己發展。
經過精心的準備和巧妙的安排,菲利浦終於可以大大方方,派個技術代表團去日本展示技術尋找合夥人,再也不必畏首畏尾了。這支代表團把他們的CD唱機(裡面還是塞滿了一大堆半導體、電阻器、電路和電線)展示給索尼和松下看,兩家公司頗為心動,只是還沒下定決心。但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