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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彈頭是如何設計的?
二、彈頭是由什麼樣的槍支射出的?
三、彈頭上有沒有工具痕跡及來復線(膛線)?
四、彈頭是由怎樣的工具製造而成的?
五、彈頭的微物成分及主要成分是什麼?
六、彈頭上有沒有血跡、面板或毛髮等物證?
七、彈頭上有沒有制式火藥的殘跡(GSR)、玻璃、油漆
或纖維等物證?
八、彈頭本身有沒有受損?
九、彈頭上有無跳彈痕跡?
十、彈頭是誰製造的?
以上10個問題,前9個都找到答案了。只有第10個問題,我建議侯友宜及程曉桂將過去幾年來涉案的所有改造玩具手槍,重新調卷,一件一件比對。同時我也建議侯友宜成立專案小組,找尋私槍和子彈,一件一件比對。我的建議聽起來很簡單,但實際執行時相當艱鉅,等於是大海撈針,必須花費相當多的時間及人力資源。
在鉛彈頭上,我們找到了不少的微物纖維,有些是白色的人造纖維,也有藍色、白色的棉質纖維。白色的人造纖維與###當時所穿的內衣質料相同,而藍色及白色的棉質纖維則與他的襯衫相同。但是我卻沒找到淺棕色的夾克纖維,所以後來有人質疑:為什麼沒有找到夾克纖維?我的答案是不知道!鑑識人員只能依據實驗事實,報告真相結果,“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另外,我在彈頭上面,也找到些許面板及血跡,這些檢體的DNA分析結果都證明是###的。這些結果都一再顯示這顆彈頭確實曾接觸過###的衣服及面板,而且這些微物跡證是埋在鉛彈頭底部的一邊,而非在彈頭的鼻尖部位找到的。此一現象又說明了,這顆子彈並不是從制式槍支所射出的,應該是從改造玩具手槍所射擊的。因為這種改造槍支的槍管並沒有標準的來復線,所以子彈一出了槍口,便會開始翻轉,結果彈頭的底部先接觸到他的衣服及面板,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至於有沒有可能找不到夾克纖維,我要說的是“凡事都有可能”。經檢驗,鉛彈頭上藍色及白色的棉質纖維、面板及血液(驗了DNA)全都是###的。這告訴我們,彈頭確實打穿了衣服,打傷了面板,但是為什麼沒有夾克的纖維?我也沒有答案,只能說沒找到夾克的纖維,不能謊稱說找到了。科學鑑識只能據實報告。
不眠不休,緊急動員(4)
有人說,彈頭打穿玻璃總要有受損,豈能像“3·19”槍擊案的兩顆彈頭,完整無缺。事實上,銅彈底部嚴重毀損,有31%的底部沒有了,所以打穿玻璃的那個彈頭確實是有毀損的,不是如外傳那樣沒有損傷。彈頭底部上沾有白色粉狀的東西,經顯微鏡檢視的結果,發現這是碎玻璃。這也告訴我們,彈頭是底部先撞擊進入玻璃的。有沒有這個可能?有可能!我們可以推論該槍支可能是沒有標準來復線的改造槍管,彈頭打出來會在空中翻轉,從彈頭底部先撞擊到玻璃,才造成底部損傷。
另外,這兩個彈殼也都是土製的(參表二),是民眾撿到交給警方的。在哪裡撿到的?民眾說的地點是不是真的?這些都還有待查證。從彈殼上的工具痕跡,看出是同一個工具所產生的,至於是什麼工具,那就是破案的關鍵之一。緊接著,我們開始檢驗彈殼,然後馬上與程曉桂、李經緯、黃國政等其他鑑識科的專案人員,召開了簡要的緊急會議,我們的複驗結果與他們原來的鑑定結果大致相符。鑑識科學之所以稱為科學,就是“不管任何人只要依據標準實驗程式,便可重現相同的結論”。
我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得出一個結論:兇槍是用玩具手槍改造,加裝土製槍管制成。從彈頭的工具痕上看出槍管的設計,這就是偵查破案的關鍵!我當時看到兩顆彈頭的情形,就認為銅彈頭留下的紋路是製造過程中,使用工具車出來的,而且鉛彈頭還用砂紙磨過;而銅彈頭底部的剪痕最特殊,是鐵剪裁剪的痕跡。依照這些發現,我判斷很可能是從一個柱狀體剪下來的,事後也證實確是如此。另一方面,彈頭上並沒有一般制式子彈常用的火藥成分,反而像製造鞭炮用的火藥。
接著,我們開始檢驗###和呂秀蓮的衣物(參表三)。當時有一種說法,指稱夾克上面的血跡很多,但我檢查,沒有很多血,大部分是小護士油膏,小部分才是血。血跡和油漬不同,用多波域光源可以看得出來。襯衫是白色藍線條,腹部有很多油漬,也有大塊的血跡。襯衫總共有6個洞。為什麼有6個洞?有待查證,我們只能報告有6個洞。同時,有些孔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