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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急著想怎麼把童救出來。請律師。這個不成問題,關鍵是要找公安局裡面的熟人,打聽準確情況,別讓童受冤枉苦。
我想起威,威經常來我們市辦案,和這的公安也很熟。
連忙給威的小靈通打電話,不通;打辦公室,威的下屬說,他正在往我們市的路上。
“特別急,好象說這邊有個案子,可一個人就走了。”
打手機,威接了。
“你現在在路上?是開車來我們這嗎?”
“你怎麼知道?”
“還有幾小時到啊,我去接你。”
“大概還有3個小時,凌晨4點出發的。”
“太好了,你來的真是及時,你得把手下的案子先放下,我們碰下頭,給你說說童的情況。”
“你知道童出事了?”
“你也知道了?”
“我過來就是專門處理她的事的。”威急急的把車停在路邊,和我說:“我叫你別和她聯絡,你怎麼非不聽。告訴你,童的事,放心,我肯定會盡所有能力救她,你呢,就別再攪進來了。這案子,聽說有人準備上報,作為你們市性賄賂典型案件,到時就更麻煩了,誰沾誰一身腥,你還有老婆,別把自己也搭進去了,而且,你搭進去還白搭。”
“那你打通關節、請律師,都要錢吧?你去走關係,我去準備錢。”
“行。記住,有什麼事和我聯絡,別和童,也別再和與童有關係的人接觸了。”
“威,要真是童有罪,會判多少年?”
“得看涉案金額。”
“1000萬以上呢?”我記得光陳總給童的單,就有1500萬。
“你還記得以前我們那中建三局有個女的,接建築工程,也是涉嫌性賄賂,好象有7000多萬涉案金額吧,是判的死刑。”
我眼前一片黑,腿腳發軟,眼角滲出了鹹鹹的液體。
我是男人,從不哭,只流淚。
長這麼大,只流過6次。
一次是6歲,父母離婚,我罵我爸,他反手抽了我一耳光。
一次是28歲,撫養我長大的外婆去世。
一次是29歲,童第一次和我吵架,收拾行李要搬回去。我扯著她的衣角,對她說想什麼時候回來就什麼時候回來。
一次是30歲,我第一次下決心和童分手。
一次是31歲,和童在上海過生日,外灘、新天地,都可以讓她興奮不已,才記起,三年沒帶她出去旅遊過一次,心酸,童和我一起吃苦了。
再就是這次。
“童會判死刑?”我顫抖著問威。
“不會,我是舉個例子,人家7000多萬才判死刑的,童怎麼會有啊,1000萬大概判10年左右,如果成立的話。當然這是最壞打算。不過,你怎麼知道有1000萬?童告訴你的?確切嗎?”
“沒有,我也是隨便舉個例子。”
準備走,局裡跑出個公安:“正好你還沒走,她要見你。”
我,桌子,公安,童。
這樣非常規的方式,開始平心靜氣的交談。
“我,在這裡沒有親人,就麻煩你幫我處理一些事吧。這是我家的鑰匙,地址是……,你幫我去拿些衣服,還有,幫我給家裡打個電話報平安,說我出國了。”
童真是世故了,聲音鎮定,情緒平靜。
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嗎?
我怎麼一直忘了,童在這裡沒有一個親人。
她就這樣過了2年!中間還經歷了喪子、離婚,到現在的羈押在案。
伸手接過鑰匙,觸到了童的手,骨頭咯得我疼,心疼。
童的家的位置,不敢想象,居然就是我們曾同居3年的地方。
我退租後,是童租下了!
記得我退租是在分手4個月後,準備和靜結婚的時候。當時,房東說早就有租客和他說,我一退租人家就租,最好是連傢俱一起。
原來租客就是童。
童接著1500萬的單時,仍然是住在這沒有電梯的兩房一廳裡!
現在,一桌一椅,原封不動,都是和童一起生活時的樣子。
客廳,還放著我健身用的跑步機,我摟著童“看我們多配啊”照的鏡子,鋪著童從“孃家”帶來的桌布的餐桌。
臥室,衣櫃、電視桌、床頭櫃,從上海宜家揹回來的摺疊桌,一點都沒變。
開啟衣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