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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劉立多日苦口婆心的說服工作,龔夏總算是勉強同意離婚了,但是龔夏卻提出要分劉立家的房子。
劉立他們結婚住的這房子是劉立的爺爺給他留下的四合院,北京的四合院那價錢可是趕上郊區的別墅了,現在結婚沒多久的龔夏就要分這財產,他當然不樂意了。龔夏天天和他吵鬧,劉立煩不勝煩,於是兩人又不歡而散,劉立又搬回到了宿舍去住。這次兩人賭氣連電話都不通了。
在這以後的大概半個月的時間裡,劉立怎麼琢磨都不願意再把離婚的事拖下去了,所以劉立找到了我來諮詢有關離婚時的財產問題。他提出準備到法院起訴離婚,希望我能代理這個案件。聽他的陳述我認為這是一件再普通不過的離婚案件了,就接下了。
我們律師按照程式準備訴訟,繼續瞭解詳細案情,準備證據材料,寫起訴狀,到法院立案,幫助劉立處理這邊的一切法律事務,用電話及時將案件進展的情況向他作了彙報。法院這邊立案排期之後確定了主審法官及開庭日期,書記員也按法律程式通知了被告龔夏,龔夏表示過幾天就到法院來取傳票。但奇怪的是,此後龔夏像消失了一樣,法院怎麼也等不來她取傳票,書記員給她再打電話,發現電話總是關機,根本聯絡不到她。於是,法院打電話給劉立,說按他提供的電話已經聯絡不到龔夏了,問是否還有其他的聯絡方式,否則法院無法開庭。劉立挺奇怪,聯絡方式沒錯啊,家裡座機電話也留了,怎麼會沒人接呢?離婚心切的劉立沒辦法只好儘快結束了工作從外地回來,劉立直接到龔夏的工作單位去找她,但讓劉立想不到的是,公司前臺說龔夏已經於幾天前辭職了,不知道她人現在在哪兒。這下劉立可慌了神了,馬上意識到不好,電話不通、單位辭職,擔心龔夏知道了自己被起訴後也許會有什麼過激舉動,難道龔夏想不開要……想到這裡,劉立慌了神,怪自己太粗心,趕緊往家裡趕。劉立匆匆趕回家,擰開房門一看,家裡一片凌亂。劉立開啟櫃子一看,龔夏的衣物全不見了,“不好!龔夏離家出走了”。接著劉立第一反應就是家裡的錢還在不在,其實家裡當時就放著一個生活費的存摺,裡面的錢倒是不多,拉開抽屜一看,果然沒有了。劉立再想家裡還有什麼值錢物件,家裡還有故去的爺爺留下的一個貴重的古董——玉如意,他跑到另外一個屋一看,“呀!沒了!”這可是劉家的傳家寶啊!據說那個是從清宮裡流出來的,都說黃金有價玉無價,那玉如意少說也值幾十萬元呢。劉立很懊悔,心想自己真是太疏忽了,自己走時沒有保管好貴重財物。但當時自己怎麼也沒想到龔夏會來這麼一招啊。劉立使勁地想,老婆為什麼這麼做啊?難道她拿走東西不告而別是為了對這段婚姻找一點物質補償嗎?這樣貪財的女人自己當初怎麼就沒有看出來呢?劉立這時候想起了爺爺,那玉如意是爺爺在病床上寫下遺囑留給自己的,現在經過公證的遺囑還在,玉如意卻不在了。劉立忿忿地想:只要和龔夏對簿公堂,他就一定會把玉如意要回來!但畢竟這事是因為兩口子鬧離婚才這樣的,所以劉立也沒有把這事想得太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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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動公安發現假妻
可是法院這邊卻沒法兒開庭了,因為婚姻案件原則上都是要求夫妻本人出庭的,找不到被告而開不了庭,劉立特著急,趕緊找到我,說這可怎麼辦?我告訴劉立,法院說得對,只有找到被告,婚姻案件才能正常開庭,否則即使缺席審判,法官也無法判決離婚啊。可我總覺得龔夏的不辭而別有些蹊蹺。
本來前期準備工作都挺順利的,但現在節外生枝出了這麼個狀況,案子一下陷入了僵局,進行不下去了,法院只好動員劉立撤訴。劉立風風火火地跑來找我商量下面該怎麼辦?多年的離婚訴訟經驗告訴我,這裡面有鬼!因為如果被告極其不願意離婚或想用拖延時間的方法故意為難原告,龔夏不需要選擇出走的方式,也不需要以犧牲工作為代價。我問過劉立,之前他們談離婚時,他妻子都是同意的,只是在財產方面總是達不成共識,所以劉立才會採取起訴的方式。按理說對方不會一走了之,正常情形下應該是龔夏積極地請律師,把重點放在法庭的財產分割上才對,除非她一輩子再也不想回來,才會拿著古董跑掉了。想到這裡,我突然眼睛一亮,這個女人之所以會突然消失,這背後會不會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也許真該查查龔夏的基本情況。於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的律師拿著介紹信、拿著龔夏的身份證和結婚證的影印件到劉立居住地的派出所進行查詢,派出所透過網上人口資訊查詢系統對提供的這個身份證資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