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苟王取經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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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博書鋪,古色古香。
一樓售賣書籍,二樓喝茶聽書。
說書先生站在臺上,看著堂下爆滿的賓客,聲音洪亮,眉飛色舞道:
“諸位可曾聽過搶著吃斷頭飯的怪事?”
“話說那威武將軍之子常遠,在官道上撞死人……”
“……入了牢,不懂常識,見犯人吃雞,竟要去搶……”
“當場被咬得熱血濺出三尺遠,整個脖子都快被咬斷了,不出幾息便一命嗚呼。”
“……那採花賊也是彪悍,威武將軍為子報仇,抽刀砍來,不躲不閃,任憑長刀沒入腹中……你們猜結果怎麼著?”
客人們聽得津津有味,紛紛起鬨猜測道:
“採花賊沒死?”
“莫非犯人反殺了威武將軍?”
“不會也咬了喉嚨吧?”
故事已在京城傳唱半月有餘,很多人都知道結局,只是權貴出醜,總能讓尋常百姓產生興趣,對這則故事百聽不厭。
見氣氛來到高潮處,眾人的胃口也被吊得差不多了,說書先生才嘿嘿笑道:
“喉嚨肯定是沒咬的,只是威武將軍的臉,被那採花賊腥臭帶屎的指甲抓得血肉模糊,不能再見人,便連腹下那玩意也被採花賊的勾拳重擊——”
“當場卵爆!”
“該!”
百姓們聽得熱血沸騰,紛紛拍手叫好,打賞銀錢。
人群最後,身穿麻衣白袍的張武也鼓掌拍手,將半兩銀子放桌上,起身離開。
百姓們不關心冤者的死活,只喜歡聽權貴的故事,看人出醜取樂,獲取談資,回去後朝鄉鄰吹牛,大抵是人民的天性。
至於後來……
常遠死了。
威武將軍遭到重創,臥床不起,幾乎一命嗚呼。
聽聞這半月來尋遍京城名醫,都無法遏制他的傷勢。
被帶糞的指甲把臉撕爛,不用多久傷口便會流膿爛完,除非把臉切掉,不然死定了。
至於那個受傷的莊稼漢……
常遠死於牢中,爆出驚天大瓜,事情的影響力實在太大,礙於洶湧的民意,順天府只好把莊稼漢改判無罪。
出現這麼大的醜聞,就連皇帝都有耳聞。
尤其威武將軍在牢裡口出狂言,我讓人殺這莊稼漢,誰讓你們攔的……被鎮撫司密探上奏,惹得隆慶帝震怒。
天子腳下,竟有如此目無法紀之人。
皇帝都不敢說自己想殺誰便殺誰,你一個雜號將軍比我還猛?
還有王法嗎?
還有律法嗎?
一紙詔書,直接剝了威武將軍的封號,貶為庶民。
順天府尹也受到皇帝斥責,是非不分,顛倒黑白,如此斷案,京城豈能安穩?
這幾日,孫千戶已帶著鎮撫司的人馬入駐順天府,搞得人心惶惶,從上到下心驚膽戰。
朝廷若想查你,哪個官吏能幹淨?
之前天牢被血洗,如今輪到順天府,作惡太多,因果迴圈,報應不爽。
當然,事情發生在天牢,獄卒們也免不了被斥責。
只是相比不痛不癢的訓斥,收拾掉威武將軍一家,讓大家出一口積怨已久的惡氣,似乎來得更重要,更暢快!
而始作俑者張武,已拎著鼠籠,手持長棍,來到煊赫門外二百九十號宅院。
京城除去主城區,還有東南西北四個住宅區。
過了煊赫門樓便是城南,環境最亂,治安最差。
裡外僅有一門之隔,卻猶如貧民窟與富豪區,界限分明。
站在院門外,張武見髒亂的巷子裡左右無人,卻並未翻牆而入。
作為行走江湖之人,採花賊理應像自己一樣謹慎。
況且防人之心不可無,他的話未必能信。
最安全的方法便是——
“咣噹!”
暴力一腳飛踹,院門橫飛,木屑四射。
如張武家裡一樣,院子裡也長滿雜草,一片荒蕪。
用長棍當柺杖,像盲人一步一步往前探,直至來到屋子一側,面對厚實的房牆。
張武不走門,也不走窗,怕暗箭傷人。
面對厚重牆壁,他驟然間一聲暴喝,渾身筋骨發出炸鳴聲,雄壯身軀拔高半尺,宛如鐵打鋼鑄。
功力運轉之下,他大手如石碑般沉重,面板呈現黑青之色,青筋猙獰,雙掌對著牆壁用力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