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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不就是如此,牌桌上贏來的,最終都會輸出去。”李赫拿上外套,倒是淡定的笑了一下,“我也沒籌碼了,你們繼續慢慢玩。”
“不是吧,你這就要走了?”有人道,“來我這還有籌碼,借你。”
“不是,有點事要回家,車在外面等我了。”
“這是家裡有人了?”
李赫還是搖頭:“沒人,有隻狗。”
“哦……”唐凌想起來了,“你把星期五也託運回來了是吧。”
他點頭。
唐凌:“你自己住?沒有保姆麼,不幫你遛狗嗎。這才十點半,再多坐會兒。”
“不了。”李赫解釋明天還要上班,“你們慢慢玩,我就不掃興了。”
“你還是這樣,從來不幹半點出格的事。”唐凌有些無奈。在他和李赫認識的十年裡,見證對方從稚嫩的少年成長到如今的模樣,或許李赫幹過最出格的一件事的,就是花了一百萬刀買了一家位於懷俄明州的林場——目的只是為了讓收養的上百條流浪犬有家可歸。
動物為他提供情緒價值,以至李赫身邊從來都沒有戀愛物件。
三年前,二十歲時的唐凌在佳士得買藝術品,不到二十歲的李赫,在林場的湖邊釣魚,親手下廚招待來林場認養狗狗的陌生人。
唐凌認識的許多人,同樣家境身家的,哪怕聰明、努力,可因為一些天生的優越感,仍然有許多不好的習性。
而李赫玩冰球,打壁球,愛衝浪,喜歡在沙灘曬太陽,和狗一起玩沙灘排球,沒有半點不良嗜好,他被自己帶的染上煙癮,但更過分的,李赫說什麼也不碰。
“這樣,也不能讓你白輸,小燦,”唐凌喚來家裡表弟,“你帶小赫哥去酒窖,把我剛帶回來那瓶Perrier Jouet給他捎上。”
沈燦剛剛就坐在唐凌背後,一直看他打牌,沒有挪過窩。聞言起身,在前面領路,帶李赫下了酒窖。地窖裡氣溫低,黑磚縫隙裡橫著放置了數不清的酒瓶,被燈光烘烤得溫暖而乾燥。
沈燦找到唐凌剛帶回的酒,小聲地問他:“小赫哥,我好奇一個問題,可以問嗎?”
“你說。”
“你真的會算牌麼?”
“當然不。”
“那我哥說你會算,以前他輸給你好多錢。”
“要是會算,剛剛會輸給你哥麼?”
沈燦想了想,把酒用皮箱裝好遞給李赫,黑溜溜的眼睛直視著他:“不過,你剛剛贏了那麼多把,最後一把,我看著像是故意輸的。”
李赫露出一個很細微的笑,回首看著他道:“你還在唸書吧?”
沈燦目光撲朔,臉頰微紅:“嗯,念大一了,去年我考試,你還讓我加油的。”
李赫對這件事沒記性,唐凌的表弟他只見過兩三次,聞言道:“少鑽研別人打牌,賭是害人的,要認真讀書。”
“嗯,好,我記住了,我不打,我就是看看。”
兩人說著話出去時,被張超看見了,注意到唐凌他弟貼李赫貼得很近,一臉的笑意,眉心就是一擰,有種不太好的直覺。
當晚,張超就打電話給他,提了一嘴:“唐凌他弟是個GAY,你最好給我小心一點。”
“小心什麼,他只跟我說了四句話還是五句話,他也不知道我是吧。”李赫正在浴缸裡泡澡,香薰蠟燭火光搖曳,飄出天竺葵的淡淡幽香。
張超一時無語:“那些GAY,有GAY達的你懂嗎,你再像直男你也是彎的!他看你眼神不對勁啊,你信我的,離遠一點就是了,除非你也想跟人家小孩子玩。”
“不想。”
“那就遠一點。”
“好。”李赫答應了,正好又看見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