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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在教會內經常存在的敬禮雖具有絕無僅有的特徵但對降生的聖言、聖父及聖神的欽崇禮仍然有本質上的區別。”
《教會憲章》第五十三條表示有軟弱的瑪利亞是亞當的後裔且需被基督救贖:因靠著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達致聖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榮、宏恩、聖道就更愈彰顯出來所以教會批准對聖母的敬禮。
《教會憲章》第六十六條宣稱“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禮聖母之際也認識、愛慕、光榮基督並遵行其誡命因為一切都是為他而存在”。
《教會憲章》第六十七條宣稱“宣講和敬禮聖母的意義”:除使人“體認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並激勵人“以孝心敬愛我們的母親效法她的德表。”天主教在聖母像前致敬不是拜偶像的行為聖母不是偶像。天主教從來以後也不會將聖母取代天主。
當人透過任何一個可見的形象(聖人、天使、聖母)以“尊重的敬意”進行敬禮時旨在敬禮形象所描繪的人物並不是一種崇拜。當我們朝拜(天主)耶穌像時不是崇拜那個製品而是向這個像所代表的本質:天主致以無限崇拜。教會對聖母不是(朝)崇拜而是以子女的心情敬愛她。教會從來不拜聖母沒有把聖母當成救恩的本身。她只堪接受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