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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利是一個如此奇怪的傢伙,就像是尖銳矛盾的結合物。但是他很少做一樣事——提問題。如果他提問了,這些問題必是直截了當的,必須直接了當地給予回答。他這看似謹慎的做法,不是由於他的機智圓滑,而是狂妄。他想當然地認為我會告訴他要發生的所有重要事情,他更希望我自願告訴他資訊,而不是他從我身上擠出。深知他的處世哲學,我認為讓他理解我們的生活方式是沒有指望的,如果我告訴他我喜歡偷東西,他會不加思索地信以為真。如果我說我是一個假冒偽劣製造商,他會皺皺眉,也表示同意,但是如果告訴他我們的行動不合常規就會讓他不快和困惑不解。
一隻怪鳥,這個波蘭人!他所表現出的唯一溫柔就是在他講他那些怪怪的故事時。在飯桌上,如果他要了一塊麵包,就像是臉上捱了一巴掌。他是一個故意粗魯麗無禮的人,看到別人侷促不安使他高興不已。
同時,斯坦利又有點兒不自覺的羞澀。如果莫娜坐在他對面並且蹺起二郎腿,他會移開目光。如果他在場的時候莫娜在化妝打扮,他就會裝作沒看見。莫娜的美麗讓他神經過敏,也讓他感到懷疑。像莫娜這樣聰明漂亮的女人嫁了像我這樣的一個傢伙,在他看來,實在是有點兒不可思議。他當然知道我是在哪兒、怎樣認識莫娜的。斯坦利不時會跟我提起這件事,一般是很隨便地提及。每次莫娜談起她在波蘭或維也納的童年,斯坦利都會專心致志地盯著我,我猜他可能是希望我能加進去一些遺忘了的細節,以使莫娜的故事更加美麗迷人。唯一讓他感到不足的是,他經常會發表怪論,說他懷疑莫娜是不是真的出生在波蘭。如果說莫娜是個猶太人,那他就絕不會懷疑。他私下認為,莫娜是一個徹徹底底的美國人,但作為女人來說,她又是一個不平常的美國人。他對莫娜的發音無法不感到震驚,因為她發音時壓根兒就沒有任何地方口音。她是怎麼學會講這樣一口地道純正的英語的?他也許會問。
我為什麼那麼確信不疑涉及到莫娜的任何一件事?他會說:“我瞭解你,你是個浪漫主義者,你更喜歡把這說得神秘一些。”他說的沒錯。他又說,“而我,我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別跟我捉迷藏了。”是的,這是斯坦利的風格,他曾對《神秘》中的主人公海爾·納吉爾如此衷情。在廚房的火爐旁,我們曾對哈姆森謎一般的面目做過多麼熱烈的討論。為了創造出這樣一個主人公,斯坦利即使付出他的右臂,也會在所不惜的。他不僅沉浸於海爾·納吉爾的神秘,還深深傾倒於他的幽默、戲謔、機智,但他最欣賞的還是男主人公的矛盾性格。在他所愛的女人身邊,海爾·納吉爾無可救藥,他是一個受虐狂;他殘忍卻又多情,易受傷害,這些性格特點讓他變得不同尋常。“我告訴你吧,亨利,哈姆森可是一個大師。”
他會這樣說。對康拉德、巴爾扎克、柯南道爾、弗朗茲、莫泊桑、洛蒂他也是這麼說的。他讀完《農夫們》之後,對雷蒙也是如是評價的(當然,欣賞的理由各自不同)。對於我所贊同的某件事,即使全世界的人(除他之外)都會一致同意我的觀點,他也絕不會同意我的觀點。一個真正的文學大師,照斯坦利的觀點,必須跟上邊所提到的那幾位一樣才行。這位大師必須是再現“舊世界”,他得溫和、細膩,必須有細緻入微的觀察能力。他必須有巳臻完美的風格,必須精幹地組織情節、塑造人物、製造環境;必須擁有世界和人文方面廣博的知識。這樣,照他的觀點,我永遠成不了一個能講出一個好故事的作家。即使在他素來認為是一個出色的編故事者的作家舍伍德·安德森身上,他也發現了不少嚴重的不足。按斯坦利的觀點,安德森的風格未免太過於新潮,太過於粗糙。當他讀到《雞蛋的勝利》一書時,直笑得眼淚都出來了。他憎惡地承認了這一事實。不管怎樣,他確實不由自主地笑過。
之後,他又激動地談到了吉諾姆,當然啦,對一個波蘭人來說,這是一個奇怪的笨蛋。照斯坦利看來,最有趣的事莫過於寫了《一艘小船上的三個男人》這本書。在波蘭作家裡,沒有一個能跟他媲美。至於保羅的作品則很少有有趣的。“如果保羅稱什麼東西好玩,”斯坦利說,“他的意思是說他覺得這個東西很奇怪。保羅太憂鬱,無法欣賞鬧劇。”當他這樣說的時候,一定會說出“滑稽”這個詞。“滑稽”
這個詞是斯坦利最喜歡用的詞,它表達不同的意思。“滑稽”意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