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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的小孩子,“我已經替她拿了。”
“我不認識她。”我說:“你看上人家別拿我當擋箭牌。”
他點了點頭,認真地說:“如果是朋友就好了,我很支援你和她來往。聽說她在費家過得還不錯,深得長輩喜歡。她可以勸勸你。”
“我不認識她。”
我來德國之前,在國內過得並不太好。因為我的個性和其他人格格不入,所以從小到大被貼了無數標籤。我不知道為什麼堅持自己的想法,拒絕剪短髮就是我叛逆。也不知道為什麼被一個常常諷刺我的男生告白,我覺得他褻瀆感k他就是我不近人情。只因為他長得帥,家裡又還算有點錢?
不過因為這些事,我沒什麼太好的朋友。
除了虞雯。
她很認同我想的事情,和我一樣拒絕剪短髮,我倆為此一起轉了學。她總能和我想到一塊去,她還比我會打架,比我人緣好。
因為有她,我有了“還有人站在我這邊”的感覺。
後來我移民了,她還留在國內。
我剛到這邊,因為語言不通,沒什麼朋友。心情很差的時候,她突然跟我斷交了。
在我十六歲這年,友誼是我繼親情以外最重要的情感。所以當時我覺得天都塌了,感覺不異於被甩。
然後我又遇到了lisa。
得出了我可能不太適合交朋友的結論。
現在知道虞雯嫁給了黑道男,我的婚禮她沒來,我還以為她也是被迫的,有點欣慰。今天繁盛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