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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喝得醉醺醺,四處撒酒瘋時,我們就成了出氣筒。
開始,我還以為如果自己學習成績好,會討得繼父的歡心。在我六、七歲前後,學校幾乎成了我的避難所,我拼命學習,在學校的氛圍中找到慰藉。從幼年開始接觸書本確實讓我受益匪淺,加之母親的不斷鼓勵,我很快就能讀書認字了。我最喜歡的女老師布羅德里克太太進一步幫我增強了對書本的興趣,她常常要我在同學面前朗讀課文,而別的同學就沒這麼幸運。因為當時家裡沒有電視,所以閱讀就顯得愈發的重要,特別是媽媽喜歡在忙完一天繁重的家務活後,坐下來聽我向她講述當天具體學了些什麼內容。
母親還一直覺得自己有一天能接受學校教育,獲得在威斯康星州的教學資質。那時,母親把心思都放在照料四個孩子身上,姐姐奧菲利亞、我、妹妹沙崙還有剛出生的小妹金牡。媽媽任勞任怨,白天要去幫助有錢人(白人)打掃房間,晚上如飢似渴地聽我講述當天學的功課,或是和我一起看我帶回家的故事畫冊。《紅氣球》這本書我百讀不厭,坐在媽媽身邊,給她看故事的插圖,書裡講的是在一座魔法城市裡,有個小男孩和他的紅氣球一起飛上了天,在屋頂探險的故事。媽媽的眼睛閃著美麗而寧靜的光亮,彷彿她自己也飛上了雲端,也是乘著紅氣球一起飛,飛得越來越遠。我當時根本不知道故事發生的這座魔法城市就是巴黎,是在一個叫法國的地方。更想不到,後來我會不止一次的去過巴黎。
我在小學取得的成績著實讓媽媽感到自豪,但我若是還認為自己能靠成績討得繼父的歡心,那就大錯特錯了。實際上繼父弗萊迪大字不識一個,他一生孜孜不倦地獨自高舉反掃盲大旗,決心要把反對識字的鬥爭進行到底。繼父當時已經三十出頭,可是在密西西比他上到小學三年級就放棄了學業。打電話這種事還是很久以後他才學會的,當時他連這都不會。所有這些自然讓他沒有安全感,為試圖掩飾這一點,他稱所有能讀會寫的人都是“狗孃養的”。
當然,若是按照他的邏輯,這其中也應該包括媽媽、我和姐姐在內,或是任何學問比他多的人,因為他們很可能會佔他的便宜。從仇視的目光中,其實不難看出他每天就生活在這些“狗孃養的”人們中間,他們似乎時刻都在惦記著要揩他的油水。這種情緒再與酒精相混合就產生了嚴重的偏執與妄想。
雖然我逐漸開始意識到這其中的玄機,但是在一段時間內,我還是努力表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希望以此感化繼父,能喚醒他身上哪怕是一丁點兒的父愛。但一天下午,這個希望也破滅了,因為家裡來了位客人,薩繆爾·梭特先生,也就是姐姐奧菲麗婭的親生父親。
機緣巧合,梭特和繼父居然成了好友,酒桌上的兄弟。這實在是匪夷所思,不僅是因為他們和媽媽都有過孩子,而且兩人差距實在太大。每次梭特來家裡的時候,整個屋子都會充滿一種特別的溫暖,他周身都散發著那種南方紳士的特有魅力。他衣著得體,吐字清晰,是個典型的高中教師,他不僅識文斷字,而且口才極好,說起話來滔滔不絕,甚至會讓人誤以為他是個律師。雖然繼父弗萊迪從來沒說梭特也是狗孃養的,但他們倆實在是相差太遠,因為繼父總是習慣用武力解決問題。有時繼父會端著槍在屋子裡開道,揮舞著他的獵槍,大喊大叫:“讓這些該死的東西給老子滾出去!”有時他會一手拿著半瓶威士忌,一手拿著點著的寶馬煙,大聲咆哮,手裡還比比劃劃,在屋裡橫衝直撞。
老泰勒威士忌是弗萊迪的最愛,不過他也喝老祖父威士忌、老烏鴉威士忌或是順手抄起的半品脫威士忌也完全可以。和那些講究的黑人不同,他自己沒有專用的威士忌小酒壺。他總穿一身工作服,牛仔布或卡其布,羊毛襯衫, 穿件T恤衫當內衣,再加一雙工作鞋,還有就是寸步不離身的小酒瓶子。就這樣他居然能在艾歐史密斯公司一直幹到退休,養老金什麼的一分不少,這對我而言又是個不解之謎。的確,他是個盡職盡責的鋼鐵工人,但是喝起酒來,他更是盡力又盡心。
下午當梭特來的時候,奧菲麗婭和我跑上去迎他,很快繼父弗萊迪也進了客廳。梭特每次來都會帶點小東西,通常是給自己親生的女兒兩美元,給我一美元,因為他把我也看作是他的養子。今天也毫不例外,梭特先是抱了抱姐姐,親親她的臉頰,把兩美元放在她手心,然後姐姐揮揮手,蹦蹦跳跳地跑開了,“爸爸,再見!”然後就該輪到我了。
梭特看著我張開的手心,倒也沒讓我久等,先是誇我學校功課不錯,然後就給了我張嶄新的一美元鈔票。我心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