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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等學問。”
不錯,一個“EQ高手”必須凡事都應儘量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啊!
有一個十六歲的山地少女,被賣至妓女戶賣淫,後來得了嚴重性病而回家休養。當地救援雛妓女義工開了兩個多小時的車,到少女家探望,但少女對別人極不信任,總是低頭不語。
女義工見少女病得很沿著,堅持要帶她下山住院醫療,但她始終不肯:少女極為冷酷地拒絕女義工的好意。就在兩人拉拉扯扯之際,女義工不小心,扯破了少女的衣服,此時,女義工赫然發現少女的身上,刺滿了“色情圖案”和極為“低俗骯髒的字句”,也有“煙燙的疤痕”。
女義工一時之間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抱著被柔孽的山地少女,放聲大哭!
誰無子女?為何只為了一己私利,而“喪盡天良”地將人家的女兒如此踐踏?
我愛你,你不準和我分手!
*沒有EQ,將被“情緒癌細胞”吞噬!
假若男女交往,只是一種“情慾之愛”,
著重在“外表美貌”與“佔有對方”的慾望上,
則拿刀勒脖子、潑硫酸、灑汽油縱火……就都可能發生!
其實,千萬句“甜言蜜語、海誓山盟”,
都抵不過一個不負責任、瘋狂的行為。
當我還任職系主任時的一天下午,我抬著公事包要進辦公室;一出電梯門口,就看到一群學生神色緊張地圍著。一時之間,我搞不清楚發生何事?問一學生,才知道是“男女感情糾紛──”一他校男生不滿繫上女生分手的要求,就持了“一把刀”來和女生談判:但是女生還是堅持要分手,於是男生一怒之下,就亮出了刀,勒住女孩的脖子,威脅“我愛你,你不準和我分手”!
就這樣,同學們都被嚇住了,面對漲紅著臉、並持刀架在女友脖子上的粗暴男生,同學們一時不知道怎麼辦?有人趕快通知教官來處理!後來,男生因自知勢單力薄,就知難而退!而女孩也不敢回租屋處,暫時避居女教官家。
而報上也刊載,一名葛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議分手、且日漸與他疏離,就攜帶硫酸兩瓶、帶上塑膠手套,在女友住家的三樓電梯外守候。
當葛姓男子見女友上了電梯後,隨即按下電梯按鈕:而電梯在三樓開門時,葛姓男子就衝入電梯內,左手揪住女友頭髮、右手捂住嘴巴,強將女友拖出電梯,並押到二、三樓的樓梯間,而把事前準備的“硫酸”,從女友的頭部潑灑而下,而後就逃離現場。
女友臉部被潑硫酸後,灼痛得哇哇大叫,大喊救命:那時,她的眼睛無法睜開,也分不清東西南北,只感覺到臉部和身上的面板像“被火燒燙”一般,痛不欲生。後來,經他人送醫急救,但醫生卻無情地宣告──她的右眼已經“完全失明”,而左眼視力也很模糊,甚至身上的面板,也有百分之二十受到嚴重灼傷。
最後,葛姓男子被警方逮捕、提起公訴:而法官認為葛姓男子惡性重大,最後將他判處“八年有期徒刑”。然而,女友姣好的臉龐、明亮的雙眼、和一生幸福,也就在“怒氣”和“硫酸”的潑灑下,自白“斷送”掉了。
不久前,一個尚在某學院就讀四年級的劉姓學生,因痛恨擔任護士的李姓女友想分手,而情緒失控;他在女友堅持要將衣物搬離住處時,怒不可抑,一時失去理智,瘋狂地恃水果刀猛刺女友“十六刀”!也往自己的腹部“猛刺四刀”。當時,劉姓學生將門反鎖,硬是不讓李女的友人進來搬走行李。
“不準進來,不然我要點火了!”劉姓學生一邊大叫,一邊看著漂亮可愛的女友──她全身是血地倒躺地上,一動也不動:再低頭看看自己,也是肚破腸流,鮮血四溢!
劉姓學生眼見屋外有人要破門而入,乾脆一不做下二不休,立刻潑灑準備好的汽油,讓房間迷慢著汽油味!此時,他,漲紅著眼睛,呼吸急促地看著過去熱戀、同居的女友,如今滿身濺血──再見了,親愛的!他輕輕地點燃打火機──“轟!”一聲,屋內的汽油隨即引爆,“男女鴛鴦”就此葬身火海,結束他們原來漂亮、年輕的一生。
後來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時,拾獲了一封先前劉姓學生寫給李女的信,泛黃的信紙中寫道:“寶貝,我的愛,你就像是一隻晶瑩剔透的玻璃杯,我一生中都要小心翼翼地捧在懷中,不能有任何損傷!
雖然,我現在擁有的並不多,但真的都是最珍貴的,尤其是美麗可愛的你!而老公我,也會給你最真實的一顆心,而且也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