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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身份認證的問題。
很多人說吳元的身份早就被查個水落石出,其實,我國的戶籍管理很嚴格,但而在美國、英國,很多人甚至沒有身份證,駕照上面也沒有相片,人員流動很是頻繁,偽造身份,想要查清很難,很多影視劇和書籍裡都有體現。
這本書虛擬的是一個類似君主立憲制的國家,這樣的大國,每隔上十來年,發生大地震、天災*等的機率很大,這種情況下,有心人可以利用這種情況,偽造近乎完美的檔案,而用來賣出大價錢。這種身份證幾乎不會出現破綻,因為可以查證的地方,都被抹平了,吳元后來又透過長孫無垢幫忙掩飾,所以不被發現真相併不是不可能。)
“看不下去了。”
帝國的幾個大的論壇上,吳元的案件一直是關注的焦點之一。
尤其對於律師們來說,這個案件更是討論的話題。
不同於紙面的媒體,論壇上的討論更加的激烈,很多人認為,對於吳元的公訴,充斥著法律的不公。
“這個傢伙,百分百被公訴人給坑了,以為低頭認錯,就能減輕罪責,卻不知道,我們的法律本身一個笑話。”
“對,不久前不是有個案子,一個老賊和一個年輕人搶劫殺人,結果公訴方為了能夠完美的完成這個案子,讓老賊成了檢方的證人,而從犯年輕人則是變成了主犯,殺人者只判了五年,而從犯被處以死刑。”
“這個案子,也是一樣,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如果吳元不是讓很多高官出醜,那麼這種案子,最大是一年左右,請個好律師,甚至只需要社群服役就可以了。”
“到了結案陳詞的時候了。”
五天時間,加上吳元的積極認錯,案件終於到了最後的階段,經過陪審團一致裁決,吳元有罪。
這時候,就算是瞎子,都能看到吳元所謂的自我辯護把自己坑了,檢察官咬定十二年不放手。
“被告吳元,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郭王才壓抑住喜悅的心情,等吳元說出這句話之後,就進行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五年內不得假釋。這是他送給吳元的禮物。
“是的,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實沒有說出來,法官大人,請讓我組織一下思路。”
所有的目光,這一瞬間,都投放在吳元身上。
然後,吳元長長的吸了一口氣,說道,“有件事,我一直隱瞞著大家,我的真名,並不叫做吳元。
我的這個身份,是從黑市上找人做的。我真正的身份,叫做武元慶。”
這十來年來,帝國發生過數起大的天災*,包括地震和海嘯。吳元的假證就是有心人從中找到失蹤的人員,然後以此來製作而成的身份證。為了這個身份證,武元慶花了整整五十萬的資金,能瞞到現在,吳元不得不佩服那群人的專業,還有長孫無垢幫忙的掩飾。
整個法庭的旁聽席上,傳來了轟的一聲吵雜聲。吳元瘋了嗎?他難道還嫌棄自己的罪狀不夠?
法庭的旁聽席上,產生了一些喧鬧,大家紛紛議論著吳元說這個有什麼用?
是呀,無論他的真實身份如何,但罪行是無法改變的。
“我出生於大唐貞觀三年六月三日,今年十四歲,還差五天就十五歲,所以是未成年人,各位叔叔阿姨,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非常的抱歉。”
他低下頭,深深的向著法官和旁聽的人們鞠躬,而他的話,如同一顆炸彈,在審判席上轟然炸響。
十四歲,怎麼可能?
案件記錄上,吳元是二十歲,而他的裸奔的樣子,所有人都看到過,從來沒有人懷疑過他的年齡,但現在,這個傢伙居然聲稱自己只有十四歲!
十四歲,這是什麼概念?
除了殺人、叛國或者極少數幾種特別嚴重的罪行之外,十四歲的少年,享受著未成年人法的保護,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而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吳元真的只有十四歲,那麼檢方起訴他的危害公眾安全罪、酒後駕車等等罪行,只是一個笑話,法官甚至不用開庭,都會讓檢方滾回去重新整理宗卷!
別看現在宣判了,但如果出現重大的偏差,比如以前就有這樣的例子,死去的人突然出現,兇手不得不被當庭釋放。
或者說,檢方根本不會理會這個案件,讓警方滾回去,找這個熊孩子的父母,將他領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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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的園林鬱鬱蔥蔥,幾隻小鳥正在枝頭上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