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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為李秋水的前閨蜜和前男友,長得還是很對得起觀眾的,可謂是一表人才,雖然不能說美得冒泡,但也足以秒殺大部分觀眾。
“這是我朋友林蕭,這兩位是我校友,林可心,陳嘉士。”李秋水很淡定地將兩個人跟林蕭做了介紹。
在林可心和陳嘉士出現之前,李秋水還擔心自己有點兒鎮不住場子,會有什麼情緒波動什麼的,但是直到他們出現在酒店之後,李秋水就忽然發現,自己對他們似乎已經沒有什麼太明顯的感覺了,只是有點兒感慨而已,感概自己的青春年華,在美國留學的那些年月。
雖然之前花費了很多苦功,但是現在做的工作,其實跟以前就沒有多少沾邊兒的,醫院的管理工作更多的是在扯皮,而不是搞一些有建設性的事情。
若非是遇到了林蕭這個不按照牌理出牌的傢伙,鬧出這麼多的事情來,或者自己在碧水一院的生活,就是古井無波的那一種吧?
想到這裡,李秋水不由得搖了搖頭,讓自己從回憶當中擺脫出來。
“林先生看上去,很面嫩啊。”林可心對於自己這個本家,倒是有些好奇,她的眼睛一直在林蕭的身上轉悠。
看得出來,林蕭確實長得很年輕,但是氣質卻又比較成熟,一時之間,倒是看不出來他究竟有多大。
尤其是林蕭身上的衣服,就讓她感到大為皺眉。
今天林蕭過來的時候,穿了一件阿瑪尼的上衣,一條阿迪的褲子,腳上卻是耐克的鞋子,讓人覺得有些不倫不類。
大哥,你穿衣服有點兒品位好不好,既然是正裝,那就統一品牌好了,這麼樣的裝扮算什麼,混搭啊?
想到這裡,林可心就忍不住想要奚落林蕭兩句,“林先生,人家都說,窮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瑪尼,可是你這一身兒,都佔全了,真讓人無從判斷,你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了。”
“哈哈,林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