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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重點全都放在了追查跟於佳楠有關係的器官販子身上,著實耽擱了不少時間,直到全部排除該團伙成員的作案嫌疑,他們才將調查視線轉移到其它方面。
據一個叫陳青的男孩兒講述,於佳楠之所以出來賣腎,是因為他參與了賭博,欠了別人好幾萬塊錢的賭債。
於佳楠無父無母,還在讀大學的他沒有經濟收入。他不敢開口管姐姐要錢還債,因為他知道姐姐供他念書不容易。他經常把姐姐給他的學費和生活費揮霍一空,氣得姐姐一邊罵他,一邊流眼淚。所以這一次,他不想再給姐姐增添沉重的負擔。
陳青也是被器官販子“圈養”起來的供體,今年才20歲,因為家庭困難出來賣腎,跟於佳楠同住在火車北站的出租屋裡。兩個人年紀相仿,同樣愛玩網路遊戲,閒暇時會湊在一起聊天。於佳楠參與賭博的事貌似只跟他一個人說過。
警方根據這條線索查遍了r市大大小小的賭場,走訪了幾百人,再結合陳青提供的資訊,終於搞清楚了於佳楠參與賭博並賣腎還錢的前因後果。
4月初,於佳楠曾拿著姐姐給剛他的生活費(大概有5000元左),在一個藏匿於居民樓內,地點非常隱蔽的小賭場參與聚眾賭博,欠下了將近四萬元的賭債。債主扣押了他的身份證和學生證,讓他一個星期之內必須還錢。他憑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好說歹說才爭取到一個月的還款期限。
為了還錢,同時也為了避免債主跑到學校裡找他的麻煩。他左思右想,覺得賣腎是來錢最快、最便捷的一個途徑。於是,他在網上聯絡了黑中介,住進了所謂的“集中營”,並在一個月後拿到了三萬多元的報酬。
5月16日晚上,於佳楠再次來到那家隱蔽的小賭場,想用手裡的三萬塊錢做本金,再跟他們賭上一把。
賭徒們都有這樣一種心理,那就是輸了錢以後想把輸掉的全部都贏回來,而贏了錢之後,他們還想再繼續贏下去,用這種不勞而獲的方式為自己積累更多的財富。
賣腎以後,於佳楠明顯感覺到自己的身體素質變差了,動不動就會冒虛汗,恐怕以後都幹不了什麼勞累的工作了。這樣的心理更加促使他想碰碰運氣,發一筆橫財。於是,從16號晚上到17號早上,於佳楠一直待在那家小賭場裡,熬夜奮戰,不知不覺就把他用下半輩子的健康換來的血淚錢輸了個精光。
第251章 證據失效
折騰了一晚上,於佳楠又變成了一個身無分文的窮光蛋,他不甘心自己用一個腎換來的錢就這麼付之東流。
越輸越賭,越賭越輸,他鐵了心要把輸掉的錢一分不差地全都賺回來,否則就賴在賭場不走了。
賭場那幫人可不是吃素的,豈能由著他亂來。他們知道於佳楠已經沒錢了,賴著不走只能給他們添麻煩,於是叫人把他從場子裡趕出去。就這樣,於佳楠跟賭場的人起了衝突,他身上的傷就是在那個時候造成的。
劉陽敘述到這裡,顧淞忽然迫不及待地問道:“殘留在於佳楠指甲裡的面板組織跟賭場的人對上了嗎?”
提到這件事,劉陽有些哭笑不得地看著顧淞說:“dna倒是跟一個叫石忠的男人對上了。這個人是賭場老闆的朋友,今年32歲,是社會上的混混。平時場子裡有人耍賴、鬧事,都是石忠負責擺平的。我們審問過他,他承認自己打了於佳楠,手臂也確實被於佳楠抓傷過,但他拒不承認自己殺人拋屍。目前,我們還沒有找到他的犯罪證據。”
“你的意思是不是說,17號那天早上,石忠只是跟於佳楠發生了肢體衝突,但是並沒有把他殺死。於佳楠是活著離開賭場的?”
“沒錯,賭場裡有好幾個人可以作證,於佳楠是四肢健全活著離開的。所以那份dna檢材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太大的用處了。”
“那麼離開賭場後,於佳楠又去了什麼地方?”夏時問道。
“因為我們調查這件事的時候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部分監控錄影已經被覆蓋或刪除。根據儲存下來的監控資訊,我們發現於佳楠最後出現的地點是翠錦路與文苑路的交叉路口,之後就找不到他的蹤跡了。不過那個地方離沐陽心理診所很近,我們懷疑於佳楠走投無路後去心理診所找他姐姐求助。
“但是按照小芸的說法,她那天並沒有見過於佳楠,也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資訊。直到5月29號早上,警方通知她去確認死者的身份,她才知道於佳楠參與非法器官交易,並且已經被人謀殺十幾天了。關於這件事,我們也找心理診所的常沐陽老師瞭解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