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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集歟。“鄧文如從何得見?”今固暫難質究。唯鄧博涉多聞,其他著作如《骨董瑣記》等,皆極詳密,當信其言之必有所本。竊意孟老博極群書,於兄所徵引,未必不曾覽及。況如《同人集》等,與兄援用,本是一物,而結論乃若背馳。蓋自來作者,論事引書,每多就對其主張有利者立言,心之所蔽,名賢亦難悉免。孟老“叢刊”主旨,意在為遜清洗冤雪謗,於自序固明言之。而“詩無達詁”,本亦“橫看成嶺側成峰”者。故凡兄之持以駁孟者,雖不遽謂字字鐵案,而條貫分明,確能成立。即此時起孟老於九原,正亦不易為駁後之駁。學如積薪,後來居上,孟老地下,其掀髯一笑乎。
董小宛入宮為妃考證(12)
所論警闢而持平,極為心折。如謂容齋百首宮詞果為“真董鄂”而詠,則必不能作出百首之多;而“真董鄂”亦必無如許之多之忌諱,尤為鞭辟入裡的看法。臺北一天不知要發生多少件鬥毆兇殺案,但事主為王羽,便成滿版大新聞,道理是一樣的。
現在有鮮明的跡象顯示,李天馥為對此一重公案所知內幕最多的一個。他久在翰苑,且一生為京官,於方孝標的關係為小同鄉,為翰林後輩,所聞秘辛必多。李與冒闢疆氣味不投,似無往還;但王漁洋與李同年至好,而與冒蹤跡極密,所以聞自水繪園的秘密,亦必不在少。此未入集的百首宮詞,將是細考此案,最珍貴的材料。
鄧文如(筆誤為石如,承棄子先生指出,附筆致謝,並向讀者致歉)收“順康人集部”,先後所得過七百種,絕無僅有者五十六種,可遇而不可求者三百餘種。自謂采詩“但取其事,不限各家,率皆取自全集”,然則所收李天馥的《容齋千首詩》集,必為未刪的初刻本,只不知為“絕無僅有”者,抑或為“可遇而不可求”者?讀者先生中,如藏有此集,賜假一觀,馨香禱祝;或知何處有此藏本,請以見示,亦所銘感。
插曲既過,歸入正文,陳其年《水繪園雜詩》第一首最後兩句是:
妾年三十餘,恩愛何由擅?
為了一清眉目,茲將全首分段錄引如下:
南國有佳人,容華若飛燕。
綺態何娟,令顏工婉孌。
紅羅為床帷,白玉為釵鈿。
出駕六萌車,入障九華扇。
傾城疇不知,秉禮人所羨。
如何盛年時,君子隔江甸?
金爐不復薰,紅妝一朝變。
客從遠方來,長城罷征戰。
君子有還期,賤妾無嬌面。
妾年三十餘,恩愛何由擅?
以上共分六段,第一段寫董小宛的儀容,以趙飛燕相擬。第二段寫入宮封皇貴妃,攝行後職。第三段寫冒闢疆留連揚州,而家已生變。第四段說明劫掠者為睿親王多爾袞所遣。第五段寫冒闢疆歸來,已不能復見小宛。第六段自然就是寫董小宛真正之死了。
“妾年三十餘”為對心史先生闢董小宛非董鄂妃“兩大基本理由之一”的年齡問題的最有力的答覆。董小宛封妃時已三十三歲,色衰則愛弛,早就有此顧慮;就當時她的處境而言,生子而殤實為一致命的打擊。結句“恩愛何由擅”,有太多的不盡之意。
我前面就吳梅村《古意》前五首分析,世祖嫡後之被廢,為妒忌董小宛之故;繼後亦幾於被廢,御製端敬皇后行狀曾記其事。順治十四年冬,孝莊違和,繼後無一語詢及,亦未遣使問候,世祖以為孝道有虧,有廢立之意,董小宛長跪不起,表示“若遽廢皇后,妾必不敢生”,因而得以不廢。
由此可以想象得到,董小宛必已成為親貴國戚的眾矢之的;她所恃者孝莊母子之寵。順治十四年十月誕皇四子,生四月而殤,尚未命名,而竟封和碩榮親王,並建墓園,為自古以來絕無僅有之事。由此推斷,世祖必以此子為太子;東宮一立,不論賢愚,廢即不易。因為廢太子不比廢皇后,後者可謂之為家務,大臣爭而不得,無可如何;前者則動搖國本,為大臣所必爭,觀乎前之萬曆欲易儲而不能、後之康熙廢太子引起彌天風波,可知其餘。是故董小宛雖憂太后不能長相庇護,世祖必因其色衰而愛弛,但生子為東宮,猶有可恃。退一步而言,她跟世祖的感情,有子即有聯絡,無子則愛弛曾不一顧,彼時博爾濟吉特氏聯絡親貴,群起而攻,以其出身種族而言,欲加之罪,豈患無詞?下場之悲慘,恐有不可勝言者。
因此,生子一殤,旋即憔悴得疾。大學士金之俊奉敕撰傳:“後患病閱三歲,癯瘁已甚。”董小宛歿於順治十七年八月,其子殤於十五年正月,“閱三